“古董局中局”诈骗案判了!法官揭秘电信诈骗新套路
大洋网讯 有正规合同、有大型拍卖会、还有海外分会场以及看起来很高大上的公司……一个26人的诈骗团伙精心设局,对古董藏友进行诈骗,累计有73名藏友入局后被骗,诈骗金额高达210余万元。
记者今日从广州白云法院获悉,这起古玩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26名被告人分获四年至九个月二十日有期徒刑。
据了解,近年来,古玩电信诈骗团伙逐渐把诈骗目标锁定为藏品专业知识欠缺、拍卖交易经验不足、对藏品估值期待较高的收藏品卖家,特别是老年收藏卖家。
诈骗团伙设下“古董迷局”收取各种费用
2019年起,被告人舒某某、赵某某、苏某某等十五人受雇于禹某、陈某等人,先后入职某尚文化公司,冒充古董、藏品拍卖中介,使用统一话术模式,以帮助被害人拍卖古董为由,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诈骗被害人的钱款。
2020年4月,某尚文化公司搬迁至某铭大厦,变更公司名称为鼎某文化公司,并以上述相同手段继续实施诈骗。
宋某、黄某、孙某等十一人又先后来到鼎某文化公司帮助实施上述诈骗行为。其中,王某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刘某、唐某某、邓某某为公司市场部的总监;吴某某为公司的股东,持有1%的股份,并负责管理公司后勤,收集客户信息;李某某冒充鉴定师;舒某某、赵某某、张某等二十人为公司市场部的业务员。
根据现有被害人提交的报案材料、转账记录和收据,统计全案被害人共73人,诈骗金额达人民币210余万元。
利用被害人想将手里的藏品卖出高价的心理,让被害人相信自己的藏品可以顺利卖出百万、千万的价格,一步步套取被害人信任,引诱被害人不断投钱,在被骗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26名被告人均获刑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等二十六人结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被害人的报案材料及转账收据等证据来查实本案诈骗金额总数及各被告人所涉诈骗金额为考量量刑的主要因素,同时参考各被告人入职公司的时间、“业绩”来确定本案各被告人的量刑。
法院为此依法判决:王某等二十六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九个月二十日不等,并处罚金三万元到二千元不等;同时,责令上述二十六名被告人在60万元至2000元范围内退赔给本案被害人。
法官提醒:警惕古玩诈骗“局中局"
经办法官指出,从本案可以看出,古玩诈骗常规操作有以下几步:
第一步包装一家公司。注册公司、租赁写字楼做办公场地、制作精美的官方网站。办公场所装修豪华,内设洽谈室、专家室等功能室,甚至展厅还设有3D全息投影;网站上虚假宣传称该公司与多家知名媒体合作,营造“权威”声势。
第二步确定目标对象。“业务员”会电话回访已经登记的事主、核实藏品情况并添加微信。然后通过微信,以夸大藏品价值的方式不断诱导被害人将藏品带到或邮寄到公司进行鉴定。
第三步骗取事主信任。当事主将藏品带到公司以后,公司的鉴定“专家”就会给事主的藏品作出“专业”意见,一番故弄玄虚之后,即使普普通通的藏品也能估出少则十几万,多则上百万的价值,让事主自认为可以一夜暴富。
第四步虚构交易会场。诱导事主将藏品放置在公司,由公司推广、拍卖并以此收取各类费用。为了打消事主疑虑,犯罪分子还会通过在高端酒店举办私下交易会,直接聘请外籍人士冒充买家,谎称藏品已被外国买家看中,但要办理藏品出关、备案手续方可成交为由,骗取受害人支付高额服务费用。
揭秘古玩诈骗新特点
第一,骗术不断升级。古董拍卖类电信诈骗是近年来新起的诈骗手段,在广东、浙江、湖南、河北、贵州等地均有出现。真正权威专业的文物鉴定机构其实屈指可数,且这一行业专业性极强,因此近年来电信诈骗分子在不断翻新花样过程中,抓住某些藏家对古玩一知半解却又希望“一夜暴富”的心态,衍生出了以鉴定、拍卖古玩为名的电信诈骗手法。
第二,公司频繁变更。此类诈骗团伙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当骗局已经进行了几个月,事主们纷纷开始警觉的时候,他们就以一招“金蝉脱壳”,整个公司搬离,更换名称、搬迁经营场所重新开始。
第三,危害涉及面广。一方面,被骗人数多,数额大,这是电信诈骗案件的特点,本案所涉被害人73人,诈骗数额达210万;另一方面,有部分被害人是因为家庭成员生病或生意困难急需资金,故将家里所收藏古董拿来拍卖,但古董没拍卖成还被诈骗,这对被害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法官提醒广大古董爱好者,古玩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一看资质,要选择正规交易平台;二看估价,要对藏品价值有理性认知;三看收费,要理性支付前期费用。《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第十条规定,不于拍卖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平台以展览费、检测费、出关费等各种名目收取前期服务费,一定要理性消费,切勿因轻信藏品会高价拍卖,而不在乎几千几万元的服务费,从而落入骗子圈套。
如果真的喜欢古玩收藏,一定要多学多听多看,一定要擦亮双眼,谨防“套路拍”陷阱。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章程 通讯员 云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