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新建改建4层以上住宅须设电梯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硕)今后北京4层及以上的新建或改建住宅必须要安装电梯了。近日,市规划委发布关于住宅适老性规划设计有关意见的通知,要求从3月1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的4层(含)以上住宅,都必须进行适老性设计,这其中就包括设置电梯、紧急呼叫装置、安装扶手等硬件设施,以方便老年人和残障人士出行。
据了解,对于4层及以上住宅楼要安装电梯的说法,并不是第一次出现。2014年10月,市规划委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曾经发布《北京(楼盘)市居住区无障碍设计规程》的征求意见稿,其内容显示,未来全市新建4层及以上住宅中,每个单元都有望设置无障碍电梯。而这次要求则以“通知”形式出现,对这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在4层就要加设电梯的要求开始执行之前,本市住宅设计一直是按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国家标准执行的,其内容是,7层及7层以上的住宅楼要设电梯。而从3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则要求,“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4层(含)以上住宅的,均须进行适老性设计”。
之所以从7层设置电梯的标准提升为4层就要设置电梯,这和北京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有关。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执行的标准,并不能适应社会对无障碍设施的多元化和高标准需求,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与建设协调衔接还不够顺畅。
“老旧小区若要改建、翻建,也要增设电梯等设施。”这对于居住在城区、已经无力购买新房的老年人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目前,本市很多老旧小区的楼层都在5至6层左右,很少有一开始就带电梯的楼栋。随着小区居民年龄的增长,住在高层的邻居希望装电梯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
市规划委要求,设计单位要在设计说明中注明电梯规格、位置,并在设计中预留设置紧急呼叫装置和安装扶手的条件。规划部门在进行规划审批时,将对适老性设计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如果设计图纸不符合规定,将要求设计单位修改,否则无法获批甚至无法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