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月70元

16.01.2015  09:52

  基础养老金涨了。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7.3%,提高待遇从2014年7月1日算起。这也是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2009年,我国启动新农保试点,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2011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开始试点。2014年,新农保和城居保实现并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金支付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前几年由于新农保和城居保等制度处于从局部试点向全覆盖推进的过程中,部分地方尚未纳入国家试点,不宜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但授权地方根据实际,可以在55元基础上增加基础养老金。许多地方适当提高了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

  “居民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并非来自个人缴费,而是来自政府补贴,这体现了我国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福利性。”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过去几年没有调整,主要是因为我国居民养老保险一直处于逐步试点的过程。随着局部试点基本完成,条件基本成熟,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也就水到渠成。

  2014年初发布的数据显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平均水平为每人每月81元。据专家测算,此次上调15元基础养老金,预计使居民养老待遇达到月均百元左右。

  “这次上调将惠及全国超过1.4亿城乡老年居民和数亿城乡家庭,受益面大,受益方式直接,有利于更好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促进城乡消费。”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的同时,国务院确定,按此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专家认为,这体现了公平,也考虑了地区差异,有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经济下行压力下,财政增收幅度减小。中央财政对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的增幅远高于财政收入增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关心。(经济日报记者 韩秉志 )

  (责任编辑:梁靖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