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出台《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

17.08.2015  16:09

  为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的任务要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殡葬权益,近日,云浮市出台《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2015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

  《实施方案》明确了免费对象、项目及标准,凡是死亡后遗体在云浮市各殡仪馆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可享受七项免费项目,具体包括遗体接运(本市内,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骨灰寄存(1年或树葬);遗体消毒;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每具免费费用为1300元。

  《实施方案》还就办理程序作了规定,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殡仪馆办理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手续,遗体在户籍所在地(县、市)殡仪馆火化的需提供下列材料:逝者生前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死亡医学证明书》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合法死亡证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遗体在市内非户籍所在地(县、市)殡仪馆火化的除提供上述的材料外,还需提供遗体火化地殡仪馆出具的有效遗体火化证明及制式发票,向户籍所在地的殡仪馆申请办理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手续。

  《实施方案》最后强调,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部门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民政、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推动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要加大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力度,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进殡葬改革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