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06.12.2017  12:17

 

广东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于2016年11月启动,并于2017年11月在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举行了开幕式、艺术表演类现场展演、艺术作品展示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经学校自愿申报结合学校参与本届展演活动实际以及教育部名额限制,拟推荐认定中山大学等12所高校为“优秀组织奖”(名单见附件1)。经艺术表演类现场集中展演,共角逐出艺术表演奖124个(其中,一等奖38个、二等奖40个、三等奖46个)及优秀创作奖13个(名单见附件2)。同时,对艺术作品类(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及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项作部分更正(名单见附件3),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4日至12月8日。

如对拟推荐、获奖名单有疑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我厅反映问题。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单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凡不签署或不报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黄嘉骏,020-3762802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体卫艺处914室。

附件:1. 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拟推荐认定优秀组织奖高校名单.pdf

        2. 广东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奖及优秀创作奖拟获奖名单.pdf

        3. 广东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获奖名单(拟更正).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