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广东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29.01.2016  23:03

粤教思函〔2016〕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结合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开展的第五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广东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本次比赛由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华南师范大学)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共同承办。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3月11日前:各高校完成校内培训和选拔工作;

3月20日-24日:省级比赛;

3月24日-30日:培训和选拔全国大赛第四赛区复赛选手。

二、参加人员及名额

广东高校一线在编专职辅导员,并经本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选拔的优胜选手;学校专职辅导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推荐2名,50人以下的推荐1名。已获往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特等奖和一等奖的辅导员不再参加。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若干名,每个项目“十佳获得者”各10名。

请各高校认真组织本校的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和选拔工作,通过大赛促进辅导员提升职业能力,加快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进程。本次大赛规章和流程按照《广东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规程(暂行)》执行。大赛具体事项由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另行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