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全屏信号灯 确保安全后可放心右转 广州交警完善信号灯显示方式
16.08.2014 18:53
本文来源: 广州市公安局
但随着人们对交通法律法规的进一步深入,这些本来用于辅助指示的标志牌却引来了新一轮的公众疑虑:有些路口有牌,有些路口没牌,虽然是同一种灯色指示,但是否有不同的含义呢?
为不断完善交通信号灯控制,广州交警专门研究制订了交通信号的显示模式规范,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流量状态下的各种情况,选择不同的显示组合。并于7月底完成了中心城区1200多个路口(增城、萝岗、花都、从化、南沙的交通信号灯目前仍在逐步完善当中)的普查工作,并对“采用指示牌来指引车辆右转”的38个路口进行改造,全面统一了显示方式。
一、拆除“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指示标志,全部改为箭头灯来控制车辆通行。 附图1-1龙洞东路-龙洞北路口,北往南方向原来采用“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指示标志来控制转弯车辆 附图1-2龙洞东路-龙洞北路口改为箭头灯来控制车辆通行 二、拆除“红灯时可右转,注意避让行人”指示牌,全屏灯红灯亮时,在确保安全,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情况下,可放心右转。 附图2-1长兴路-文华街路口安装“红灯时可右转,注意避让行人”指示牌 附图2-2长兴路-文华街路口拆除指示牌后 【通行秘籍】认识广州市三种交通信号灯显示模式
目前,我市交通信号灯的显示模式主要有全屏灯、箭头灯以及全屏+箭头混合三种方式。
l 全屏灯显示 图3-1 如图3-1,这一类路口一般比较小,车道数量不足,转弯车及过街行人不多(如海文-海月路口、龙津-华贵路口等)。
全屏绿灯时:左转、直行以及右转方向均可通行,转弯车辆须遵守让行原则。
全屏红灯时:直行与左转方向不能通行,右转方向可通行,但必须注意让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l 箭头灯显示 图3-2 如图3-2,当路口车道数量较多,转弯车辆较多、过街行人也较多时,各个方向车辆和行人不得存在冲突或干扰,需要采用箭头灯控制(如天河路-体育东路口、昌岗路-江南大道等路口)。
这种模式下,各个方向的车辆和行人只需按相应灯色通行,清晰明了,但缺点是路口运行周期长,各个方向的车辆和行人所获得的绿灯时间较短,等待时间比例也相应增加。
l 全屏+箭头混合 图3-3 图3-4 当路口车道数量少,某个方向转弯车辆较多时,对车辆或行人造成较大干扰时,会针对性地采用箭头灯来控制该方向;而对于某个流量较少的转弯流量,则仍可采用全屏灯,或者两者相结合。如图3-3,当右转车辆较多,对行人过街造成较大干扰时,而左转车辆又较少时,则可采用右转箭头+全屏灯进行控制(如艺洲路-艺苑东路口北入口);如图3-4,当左转车辆较多,对对向直行车形成较大干扰,而右转车辆较少时,则可以采用左转箭头+全屏灯进行控制(如科韵路-沐陂西路口北侧入口,艺洲路-艺苑东路口东西向)。 通行秘籍
本文来源: 广州市公安局
16.08.2014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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