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全屏信号灯 确保安全后可放心右转 广州交警完善信号灯显示方式

16.08.2014  18:53
  近年来,国家围绕交通安全和交通管理方面先后修订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改善交通环境。例如交通信号灯的显示方面,从最早期的全屏灯红绿灯控制,发展到后来的箭头方向指示灯控制,再到现在的全屏、箭头指示混合显示的方式。这些都是根据交通需求的发展变化而不断“进化”的。 不断完善信号灯控制 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法规已经有明确规定,而交通参与者却又不理解”的情况。广州市在推广应用“全屏、箭头指示混合显示的方式”的时候,就发生过“前面的车辆该走时却不走,后面的车辆按喇叭催促”的尴尬情况。针对这一情况,广州交警陆续在城区内这些问题比较突出的路口附设了“红灯亮时可以右转”指示牌,才让广大市民逐渐适应了全屏信号灯通行模式,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
  但随着人们对交通法律法规的进一步深入,这些本来用于辅助指示的标志牌却引来了新一轮的公众疑虑:有些路口有牌,有些路口没牌,虽然是同一种灯色指示,但是否有不同的含义呢?
  为不断完善交通信号灯控制,广州交警专门研究制订了交通信号的显示模式规范,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流量状态下的各种情况,选择不同的显示组合。并于7月底完成了中心城区1200多个路口(增城、萝岗、花都、从化、南沙的交通信号灯目前仍在逐步完善当中)的普查工作,并对“采用指示牌来指引车辆右转”的38个路口进行改造,全面统一了显示方式。
  一、拆除“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指示标志,全部改为箭头灯来控制车辆通行。 附图1-1龙洞东路-龙洞北路口,北往南方向原来采用“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指示标志来控制转弯车辆 附图1-2龙洞东路-龙洞北路口改为箭头灯来控制车辆通行   二、拆除“红灯时可右转,注意避让行人”指示牌,全屏灯红灯亮时,在确保安全,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情况下,可放心右转。 附图2-1长兴路-文华街路口安装“红灯时可右转,注意避让行人”指示牌 附图2-2长兴路-文华街路口拆除指示牌后   【通行秘籍】认识广州市三种交通信号灯显示模式
  目前,我市交通信号灯的显示模式主要有全屏灯、箭头灯以及全屏+箭头混合三种方式。
   l        全屏灯显示 图3-1   如图3-1,这一类路口一般比较小,车道数量不足,转弯车及过街行人不多(如海文-海月路口、龙津-华贵路口等)。
  全屏绿灯时:左转、直行以及右转方向均可通行,转弯车辆须遵守让行原则。
  全屏红灯时:直行与左转方向不能通行,右转方向可通行,但必须注意让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l        箭头灯显示 图3-2   如图3-2,当路口车道数量较多,转弯车辆较多、过街行人也较多时,各个方向车辆和行人不得存在冲突或干扰,需要采用箭头灯控制(如天河路-体育东路口、昌岗路-江南大道等路口)。
  这种模式下,各个方向的车辆和行人只需按相应灯色通行,清晰明了,但缺点是路口运行周期长,各个方向的车辆和行人所获得的绿灯时间较短,等待时间比例也相应增加。
  l        全屏+箭头混合 图3-3 图3-4   当路口车道数量少,某个方向转弯车辆较多时,对车辆或行人造成较大干扰时,会针对性地采用箭头灯来控制该方向;而对于某个流量较少的转弯流量,则仍可采用全屏灯,或者两者相结合。如图3-3,当右转车辆较多,对行人过街造成较大干扰时,而左转车辆又较少时,则可采用右转箭头+全屏灯进行控制(如艺洲路-艺苑东路口北入口);如图3-4,当左转车辆较多,对对向直行车形成较大干扰,而右转车辆较少时,则可以采用左转箭头+全屏灯进行控制(如科韵路-沐陂西路口北侧入口,艺洲路-艺苑东路口东西向)。     通行秘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