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确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间表
中新网济南6月26日电 (黄品璇)城市下雨看“海”、暴雨伤人、井盖伤人、“拉链马路”随意开挖,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耿庆海26日表示,为解决由于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所造成的问题,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到2015年年底,山东省各设区市将完成排水防涝、供水、供热、燃气、停车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审批;同时,该省将采取多元化方式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并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
山东25日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3]3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在当日的发布会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耿庆海介绍了该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虽然我省城市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普及率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但是城市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建设和管理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耿庆海说。
耿庆海表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科学规划先行,到2015年年底,山东各设区市将完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排水防涝、供水、供热、燃气、环卫、电力、绿地系统、停车设施等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审批;到2016年年底,各县(市)根据需要完成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审批。
为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改革和创新,耿庆海说,该省将采取多元化方式建设和运营城市基础设施,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模式和营运方式,积极推进市政公用领域特许经营制度,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改革,积极推进养护和作业市场化改革。
根据《实施意见》,山东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城市基础设施。各级政府也可通过股权交易,实现政府股权的进入或退出。
为避免城市道路路面的反复开挖,山东省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耿庆海介绍说,山东将开展普查,摸清家底,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加快推进各地综合管廊建设。耿庆海表示,该省近期将制定《山东省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和运行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