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藏手铐被警方收缴 称用来为15岁儿子戒毒

27.09.2015  09:57

  广州日报肇庆讯 (记者于敢勇 通讯员陈毅虹、蒋思思)近日,广宁高铁站一名旅客经过安检时,被查获制式手铐一副,被民警当场收缴。经过民警教育后,旅客黄某对自己的错误表示悔意,并道出了其中的苦衷,原来这是为了防止正在戒毒的儿子逃跑所准备。

  原来,旅客黄某是饶平县人,长年在外地打工,对15岁的儿子疏于管教,导致其过早辍学踏入社会,整天在外上网,并染上毒品。为让儿子尽早脱离毒品,黄某严格控制其外出和交往,苦口婆心与儿子沟通劝其戒毒,但儿子不听悔改。

  为了帮助儿子戒毒,黄某辞去工作,要带儿子到广宁山区戒毒,因路途遥远,加上儿子最近情绪不稳定,黄某在夜市地摊买了一副手铐防止儿子不配合。路途中儿子并未出现抗拒的情况,所以并没有用到这副手铐。而当黄某带着手铐准备坐高铁返回家时被车站民警、安检员查获。

   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