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子后扔下楼 常平26岁未婚妈妈获刑

13.06.2014  10:36

   东莞时间网讯 26岁的未婚妈妈小红(化名)在常平镇打工期间,在工厂宿舍产下一子,因怕被人看见,其将婴儿用胶袋包裹好后从二楼扔出窗外,造成婴儿死亡。市第三人民法院近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013年11月3日21时许,小红在员工宿舍二楼分娩,产下一男婴。因害怕被别人看见,她将刚出生的男婴用一个黑色大胶袋包裹后,从宿舍的窗户扔到宿舍外面的人行道上,导致婴儿死亡。

  案发后,小红供述,当晚8时30分许,她将男婴生在自己的牛仔裤里,之后晕了过去,工友回来取东西将其吵醒,她听到小孩哭声便把小孩从裤子里拿出来,然后用工具刀切断脐带。因害怕被别人看到,她用胶袋把小孩包了起来,从二楼宿舍窗户扔到楼下,然后回宿舍继续睡觉。

  小红还称,她于2013年1月在工厂认识小孩的“父亲”,男友知道她怀孕后开始说要留下小孩,但到了5月份,男友突然消失。她曾想过把孩子打掉,但听人说5个月的小孩已经打不掉了,于是只能生下来。因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小孩,放在宿舍又怕工友看到,于是就想着把小孩扔出去。

  ●法官提醒

   母亲无权剥夺婴儿生命

  主审法官称,婴儿一出生即拥有生命权,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是亲生母亲,也无权剥夺其生命。希望本案能使年轻女性引以为鉴,珍视青春和生命,对自己的人生负起责任,莫因一时冲动走上犯罪道路令自己悔恨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