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男孩被父母遗忘车内,高温窒息而亡
7岁的明明(化名),永远离开了。
8月5日中午,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火峰乡,明明父母带着他开车出去办事,回家途中,一直将他忘记在车内,等到最终发现他时,孩子横躺在后排座上,手指甲、嘴唇发青,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明明家
悲剧
7岁小孩车内窒息死亡 事发地最高气温35摄氏度
5日,南充市南部县一对父母把小孩留在车内,最终小孩窒息死亡。事发时,父母带着小孩出去办事,不慎把小孩留在车内,因为气温高,小孩被发现时已经没有了呼吸,经120医生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6日,成都商报记者前往事发地南部县火峰乡环江寺村7社,通过周围居民了解,证实确有此事。环江寺村主任石长普介绍,事情发生在5日下午1点多,村民向建国(化名)两夫妻办事去了,明明被锁车内,当时太阳大,孩子窒息,“确实没有抢救过来”。
随后,成都商报记者来到向建国在环江寺村的家,向建国并不在家中。他通过电话告诉成都商记者,目前夫妻住在城里亲戚家,明明已送殡仪馆。向建国说,明明只有7岁,家中还有一位大儿子,到外地婆婆爷爷那里去玩了,家里就只剩下小儿子,没有想到他会出这样的事。
“当时我们把他带着一路去派出所(办事),但回来的时候我们在家里没有找到孩子,”向建国说。等回到车上找到明明时,人已经不行了,当时就打了120急救。
邻居石德翠(化名)介绍,当天下午1点过的样子,自己正在家里炒丝瓜准备吃午饭,突然听见外面有人哭,丈夫向生明(化名)喊出去看看,才发现是邻居向建国的妻子,“明明妈妈懂得点急救知识,自己在抢救,之后120急救医生来抢救了约30分钟。”
“我们到的时间是1点30分左右,”120急救医生陈丽介绍,当时他们(父母)已经从车内把小孩抱出来有10分钟的样子,接触小孩时身上还有温度,“小孩父母说,当时他们把他从车内抱出时,嘴唇和手指甲发青,四肢有些发白”。
“当时检查呼吸道通畅,一直做心肺复苏,抢救了30多分钟的样子,确实不行了,才宣告死亡,”陈丽说。根据明明死亡的情况,陈丽称“属于窒息死亡,主要是高温引起。”
成都商报记者翻阅了南充气象台发布的气象数据,最近两天,最高气温在35摄氏度左右。
明明(左)和哥哥照片
回忆
前后一个多小时 孩子是否下车“都不清楚了”
孩子父亲向建国向记者介绍,5日上午11点多,当时气温确实在35摄氏度左右,自己接到一个电话,就和妻子前往距离自家2公里左右的派出所处理事情。由于家里没有人照顾小孩,夫妻俩带着7岁的孩子开着自家的一台SUV一同前去,几分钟后到达派出所门口。
“当时给乡上一领导打电话,领导说派出所领导下村了,正是自己的那个村,”向建国说。随后,向建国和妻子驱车回村寻找派出所所长。“找到人之后,就因房屋拆迁处理的事情,大概谈了半个多小时,”然后他驱车回家。
据向建国回忆,当时时间在12点多,因为要搬迁,村里很多人都在搬家,车辆多,向建国没有将车开到自己家门口,而是停在百米外的大路口一村民家旁,烈日当空,没有遮阴处。
“我回到家,去到二楼找孩子,没有在,家里都找了没有人。”向建国说。思来想去,两人不知道自己孩子在什么地方,后来向建国才跑到百米外的车里去找,“娃儿躺在后排座”。
向建国说:“那时候才反映过来,我们把娃儿忘了。”谈及当时的一幕,向建国哭得一塌糊涂。在自己和派出所干部交谈的过程中,孩子是否下车,他和妻子表示“都不清楚了”。
明明的试卷和课本
孩子
他听话、不调皮,成绩很好
痛失儿子,夫妻俩悲从中来。
成都商报记者在向建国一楼的房间内,发现明明(化名)的奖状,还有部分做了的数学试卷。村民石德翠介绍,明明7岁多,平时自己都在家里二楼耍,很听话,不调皮,成绩很好,“每次考试都是90多分,100分”。明明出事后,石德翠感叹,这么好的一个娃儿,太可惜了!
120急救医生陈丽深有同感,孩子7岁多就去世,很同情娃儿父母。但是这件事再次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娃儿不能单独一人留在车里。
事发时正值晌午,室外温度估计在35度左右,持续高温的状态下,车内温度可以达到50度和60度,“这样的环境下,半个小时就能让小孩窒息死亡,”陈丽告诉成都商报记者。
陈丽介绍,在高温密闭环境下,小孩一人在车里很危险,很容易出现脱水、电解质紊乱,然后是酸中毒,多脏器衰竭等一系列问题,最后导致死亡。
针对这种情况,陈丽认为,大人平时应该减少娃儿单独在车里的情况,还应该教小孩一些自救的方法。对一个7岁的娃儿来说,“他有记忆了”。
陈丽提醒,比如在驾驶座位的车门上,一些车辆被锁之后,从内是可以打开车门的;另外,SUV的后备箱也可以从内部打开,用于紧急情况下逃生。
墙壁上贴着明明获得的奖状
检察官解读
监护人疏忽致未成年人死亡或触犯刑法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检察官王亮介绍,把孩子忘了,留在车上导致窒息死亡的案例每年都要出几起,也会被新闻报道出来给世人警示。
王亮表示,这种案例主要涉及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不满16周岁的孩子,不能脱离父母的监护独自生活,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制定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有相关表述,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意见缺乏后续刚性的手段。考虑该问题还得从《刑法》入手。从刑法的角度来看,向建国夫妻可能涉及到的罪刑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王亮解释,夫妻两人有义务保护自己的孩子,也有能力履行,如果查明两人因为过失、没有履行义务与孩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就应当认定孩子父母过失导致孩子死亡,应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父母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
“这种事情谁都不愿意看到,特别是父母,他们很受伤,值得同情,但是从法律方面来看,因为监护疏忽而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确实已经触犯《刑法》。”王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