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病历及医疗发票 57岁老人诈骗医保过百万

29.08.2014  10:15

  中新网阳江8月28日电 (索有为 马远斌 黄晓婷 高玲)广东阳春一名57岁小学文化的老人,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借用他人身份证、医保卡,伪造住院病历和医疗发票,竟然骗取医保费119万余元。

  广东阳春市法院28日对外通报,57岁老人杨壮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所得款项予以追缴,并处罚金10万元。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2012年4月,个体户杨壮从台山市回老家阳春市探亲。期间,“老表”马某华(另案处理)向杨壮提起,伪造虚假住院病历和医疗发票可以从社保局“”钱。杨壮脑筋一转,随即决定与“老表”合作,一起“做生意”。

  2012年9月,杨壮与“老表”商定,由其提供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医保卡,“老表”负责伪造参保人员住院病历及医疗发票,银行开户及医保申报则由杨壮负责。

  随后,杨壮请黄某荣(另案处理)等人收集他人的身份证、医保卡,并承诺骗到医保款后,每个名额给收集人5000元作为报酬。从2012年9月到2013年9月26日一年时间里,杨壮等人先后从阳春各镇收集到28人的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并到银行以参保人名义开设了账户。而此时,参保人却蒙在鼓里,以为熟人只是借医保卡和身份证开点药。

  “老表”则利用上述信息资料,伪造出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的住院病历及医疗费发票,病历上记录了参保人身患癌症及相关诊疗的情况。

  一切就绪后,杨壮持身份证、医保卡、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银行存折等资料,向阳春社保分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春支公司报销医疗费用。经审核后,两家公司共报销两项金额合计达119.4万余元。

  2013年7月,社保部门发现相关骗保线索并报警。9月26日,杨壮被抓获,用于犯罪的小汽车被扣押,尚未取走的医疗费13.3万余元及同伴存在银行的20万余元则被冻结。到案后,杨壮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