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丫岛海难案开审 主控官称两船长须负刑责

18.11.2014  17:35

  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香港电台消息,香港南丫海难中两名船长被控误杀,案件在高等法院审讯,主控官向陪审团宣读开案陈词时指出,假如有船只驶近,最基本的原则是船长要将船转右,根据资料,“南丫四号”在相撞前转右,而“海泰号”却转左。

  主控官补充,虽然“南丫四号”有转右,但太迟和转向的角度太少。他认为,两名船长都需付上刑事责任。

  主控官又说,根据法例,船长驾驶船只时要透过雷达、视觉和听觉保持足够瞭望,亦要避免与其他船只碰撞,并采取果断及适时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