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原副市长陈四海因受贿等罪一审获刑12年

26.12.2015  01:57

  中新网长沙12月25日电( 通讯员 颜丽君 江世炎 记者 傅煜)25日,湖南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岳阳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一审宣判:陈四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