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州再提安乐死立法获参议院通过
中新社旧金山6月4日电 (记者 刘丹)美国加州参议院4日通过一项安乐死(尊严死)提案,允许医生给予生存机会不足6个月的病患提供致命药物,让病患有权自己选择结束生命,提案还保护那些为病患提供致命药物的医生不会被起诉。
编号为SB128的这项提案当天在参议院以23-14票获得通过,下一步将由众议院表决。若获通过,将交由州长杰瑞·布朗签署。
2007年,加州立法者曾提出安乐死议案,遭到天主教会、医疗组织和残障人士权利组织的强烈反对而搁浅。
反对这项提案的人士认为,安乐死即是选择自杀,与上帝的意志相违背,降低了生命的价值。同时,一些病人或许会因为不愿给家人增加负担而被迫选择自杀。
2014年1月,加州旧金山29岁女子布列塔妮·梅纳德在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医学院诊断患了晚期脑癌,她刚结婚一年多,被数月的头痛折磨,医生告诉她生命不足6个月。
梅纳德和家人决定搬离到加州北部的俄勒冈州波特兰市。同年11月1日,梅纳德在父母和丈夫陪同下,在卧室服下医生提供的药物结束生命。
俄勒冈是美国第一个允许病人自由选择安乐死的地方。1997年通过法案以来,超过750人在那里选择安乐死。此后,华盛顿州和佛蒙特州也通过立法。
梅纳德用视频记录了她生命的最后历程,强调自己热爱生命并非自杀,呼吁社会支持末期病人有权选择安乐死。
安乐死提案今年再次重启,由选自卡迈尔的民主党议员比尔·蒙宁和选自戴维斯的民主党议员罗伊斯·沃尔克共同提出。而在1个月前,提案最大反对者加州医学协会转变了立场。
沃尔克在当天的听证会上以亲身经历强调安乐死的必要。当她17岁时,因癌症转移备受痛苦折磨的母亲辞世。她指出,如果有安乐死的法律,母亲就不需要忍受那么多痛苦,家人也因此减少许多悲伤。
梅纳德的母亲德博拉·齐格勒和丈夫丹·迪亚兹也都出现在当天投票现场,他们的证词充满对亲人离去的不舍,以及对安乐死法律的期待。
齐格勒在稍后的记者会上表示,提案通过不会造成更多人死亡,而是更少人遭受痛苦。她为女儿的选择感到骄傲。
当天投下反对票的共和党议员认为,政府不应该为民众做出生或死的决定。
议员杰夫·斯通表示,他担心加州从此会以死亡观光业著称。
另一名共和党议员特德·盖恩斯认为,这项提案违反了独立宣言。
加州医学协会为提案提供了更明确的医学规定,比如必须有两名医生评估,提供两份书面和一份口头致命药物请求,并等候15天才能获得处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