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让群众感受“法在身边”

23.07.2015  15:29


巡回审判让群众感受“法在身边”

来源:清远网络广播电视台

 

 

 

 

   

本网讯(记者  王珂  刘正杰)现阶段,我国正处于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但一些地方经济落后,交通不便,导致农民不愿诉、不敢诉、不便诉,巡回审判也应运而生方便了部分群众的诉讼。

近日,连州星子镇文化广场公开审理一则涉嫌赌博罪的刑事案件,但因被告人患有强直性脊椎炎而作出暂不收押决定,连州市人民法院将庭审挪至其居住地附近,就是典型的巡回审判,由公诉人提起公诉。

公诉人:“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同时巡回审判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基本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的一项传统的为人民服务的审判方式,它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体现司法便民、利民、为民。

连州市人民法院星子法庭副庭长陶森介绍,巡回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

巡回审判制度,有利于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利于疏通纠纷,化解矛盾,审判人员亲临案发现场,有利于了解事实真相,增强处理纠纷的公正性与及时性。同时,通过巡回审判把工作做到群众家里,把矛盾化解在纠纷现场,把处理纠纷与农村社会成员的实际生活结合起来,既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又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如何正确行使和保护其权利,是送法下乡、宣传法律、推进农村法治进程的一个有效途径。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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