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攻坚克难 推进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迈上新台阶--省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林天遂在全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
夯实基础,攻坚克难
推进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迈上新台阶
--在全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
省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 林天遂
(2013年1月1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主要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总结2012年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工作,认清当前面临的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部署2013年工作重点。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2012年工作简要回顾
去年,全省各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广东省2012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粤安监[2012]1号)文件所确定的目标与任务,紧紧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百日行动”,注重机构和能力建设,强化宣传培训,大力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及“回头看”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狠抓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依法依规处置职业病危害事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去年,各地区把建立健全监管体制、提升监管能力作为一项最主要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主要采取了三项工作措施 :
一是 根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以及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编办[2010]104号)的精神,督促各地尽快完成职能调整,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目前全省除深圳、顺德由于大部制改革,监管职能仍然保留在卫生部门之外,还有珠海、江门2个市没有完成职能调整。其中汕头、佛山、肇庆3个市与43个县(市、区)在去年完成了职能调整;已划入职责的18个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中除清远外有17个市设立职业健康科(处),划入职能的156县(市、区、开发区,含东莞、中山乡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有84个设立了职业健康股(科);省、市、县(包括东莞、中山的镇(街道))从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达到460人,比去年增加40%。机构建设做得较好的是深圳、东莞、中山、广州、汕头、佛山、惠州等市。深圳市监管人员达到114人,东莞市及各乡镇(街道)均设立职业健康业务科(股),配备专编86名。
二是 通过大力开展业务学习与培训,全面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据不完全统计,去年省、市两级举办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达20多期,培训人数达1500多人(次)。省局共举办了2期业务培训班,培训300多名学员,组织编印了《职业卫生监管法律法规及文件汇编》、《广东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手册》等资料,派发给各市、县监管人员。广州、惠州、梅州、中山、阳江等市在组织培训班时,结合实际编印了一系列学习培训资料。
三是 逐步配备监管监察装备。去年省局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购买气体检测报警仪等一批装备,配备给有关地区。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架构基本形成,能力得到提升。目前,无论是安全监管部门还是卫生部门,都更加重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为了尽快掌握全省职业病危害现状,去年把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为全年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在年初以及去年8月召开的会议上均对这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检查与总结;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开展了专项督导,实施了季度通报工作措施。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省登录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的企业共计6.2万多家,完成申报备案的企业共计5.2万多家,比2011年增加了3倍,申报数排名全国前列。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申报工作。比如:广州市通过组织企业负责人培训、监管人员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推进申报,目前申报量已超过1万家;梅州、茂名两市通过加大对拒不申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推进申报,申报量后来居上,效果十分明显。
为摸清职业病危害现状,省局还实施了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粉尘危害现状摸底调查项目,协助总局开展了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试点工作。广州、东莞、中山、肇庆、惠州、韶关等市也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了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的调查。各地在调查过程中,积极推动企业申报。
(三)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去年,省局主要部署开展了生产或使用粘胶剂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石英砂加工等五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开展了专项督查,组织各地市交叉检查。从开展工作的情况看,各地深刻吸取广州市发生的“毒胶水”事件教训,认真贯彻落实杨富局长批示精神,制定方案,落实职责,突出重点,积极行动,成效显著。在粘胶剂专项治理工作中,全省各地共检查生产或使用粘胶剂企业2.5万多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4.8万多项,警告1308家,罚款47.3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595家,提请关闭951家。通过治理,有效预防了二氯乙烷中毒事故的再次发生。
各地大力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专项治理,并呈现出很多亮点: 一是 注重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开展治理。惠州市针对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韶关市针对重金属企业、云浮市针对陶瓷与石材加工企业、东莞市针对生产或使用有机溶剂企业、清远市针对陶瓷生产企业、肇庆市针对存在高危粉尘与高毒物品的企业开展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二是 注重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广州市建立了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哨点监测预警系统;湛江、清远市为加强安全监管内设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主动与有关业务科室配合,将职业卫生的有关要求纳入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安全生产许可中;河源市东源县石英砂加工企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自发成立行业自律机构,加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 三是 注重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不断将专项治理推向深入。梅州市共查处了16宗违法行为,对16家企业处以罚款16万多元,肇庆市查处6宗违法行为,对6家企业处以罚款20多万元。
(四)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逐步展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规范全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省局制定了《关于做好承接省管权限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2〕119号)和《关于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安监职卫〔2012〕28号)。目前惠州、广州、中山、湛江、韶关、揭阳、茂名、河源、清远等9个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先后开展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工作。佛山市加强制度建设,为规范“三同时”审批行为,方便企业办事,制定了规范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三个文件,为重点建设项目开辟了绿色通道。广州市萝岗区将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工作纳入区的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韶关市仁化县积极与发改、经信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了立项审批即征求安监部门意见的制度,同时告知企业职业卫生“三同时”的主要内容,切实把住源头关。
(五)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贯活动去年是实施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的第一年,也是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劳动者法律意识的一年。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全方位、多角度部署开展了以“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据统计,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全省共举办大型公益广告展出时间累计89天;深入企业宣传1600多次,现场咨询10400多次,接受咨询73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1万份,张贴宣传画、横幅、标语2万多张(条),发出宣传短信48万多条;广播电视媒体等报道228次,新闻发布74次。各地采取形式多样、密集举办的各类宣传活动中体现“三个注重”:
一是 注重宣传企业的主体责任。省局开展了《致企业的一封信》活动,并配合编印2.5万套《职业病防治法》系列宣传挂图派发给企业。惠州市政府下拨专项经费41万元用于职业病防治宣传,佛山市及顺德区利用电视媒体举办了“职业病防治论坛”活动,专门宣传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
二是 注重培训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省局举办了全省石英砂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共计128家企业191人。广州市各区(市)安全监管局先后举办各类职业卫生培训班62期,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计8000多人。东莞、深圳、韶关、汕尾、顺德等市、区对辖区内部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了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能力。
三是 注重形式多样上门宣传。除送宣传资料到企业外,广州市将“大篷车”开到人群集中的工业园区进行展示展览和专家咨询活动,深圳市到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等5家重点企业开展为期20天的职业卫生防控知识巡展活动。肇庆、云浮、揭阳、韶关等市都采取不同形式上门为广大职工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
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企业及广大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得到明显提高,营造了全社会关心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积极妥善处置职业病危害事故,有效化解矛盾,确保党的十八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去年,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们把积极稳妥处置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狠抓落实。各地区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依法依规、积极应对,妥善处置职业病危害事故,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没有发生一起因职业病危害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是 加强对群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的业务指导。省局先后对广州市职业性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事件等5起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进行了督办。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职业病患者及疑似患者均得到及时治疗,及时化解了矛盾,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同时指导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了相关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整治,消除隐患。
二是 为及时处置职业病危害事故,有力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行为,建立起良好的工作机制,去年省局与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信息通报机制的通知》。各地也相继与卫生部门建立起信息通报工作制度,畅通了工作信息报送渠道,主动掌握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病例情况,及时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其及时将患者安排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诊断。中山市共处置了63宗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病例。
三是 各地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隐患大排查工作,督促企业整改隐患,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从这5起事件有效处置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事件处置的思路上要着力于“化危为机”,要将事件的发生作为争取政府重视,加强队伍建设和完善工作机制的重要契机,要做到“举一反三”,开展全行业治理,全面提高行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事件处置的方法上,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是基础,安委会(办)工作机制是手段,依法依规属地处置是原则,信息通报媒体应对是关键,场所控制救治保障是根本。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去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我省接触职业病危害人群数量庞大而且流动性强,危害种类繁多而且涉及的行业企业广,治理的难度大、任务重。
一是 多年积累潜在的职业病病例逐渐暴露,职业病种类增多,群发性事故增多,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据卫生部门统计,2012年全省职业病确诊总数比2011增加8.8%,但还有数百例疑似病例未确诊;
二是 部分地区网上申报率低,相当部分中小型企业还没纳入监管范围;
三是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还远远跟不上需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危害因素检测率低、职业健康体检率低;
四是 大量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缺乏专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五是 粉尘、有毒化学物、噪声、振动仍然是我省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治理。去年省局督办的5起群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目前确认为职业病患者81名,疑似职业病患者137名,其中尘肺23名,职业中毒94名,噪声聋101名(均含疑似)。
(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亟待加强相当部分企业及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所产生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个人防护意识差;工作场所存在生产布局不合理,职业病危害监测及防护设施不完善;没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没有接受专门培训;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现状评价、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员工培训等制度得不到落实。“三同时”实施率不足5%、危害因素检测率不足10%、职业健康检查率不足20%。
(三)监管力量仍然薄弱有些地区对职业病防治体制机制建设不重视。目前全省还有2个地级市与35个县(市、区)未完成职能调整,有53个县(市、区)未设立或者单独设立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全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数量少,缺乏专业人员。部分地区投入不足,缺少开展日常监管所需的经费与装备。监管能力薄弱与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四)技术服务滞后主要体现在: 一是 数量不够。尽管我省取得检测、评价资质的机构有126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83家,在我省备案的外来甲级服务机构8家,但技术服务机构数量及能力相对于众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和大量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所需要的服务相比,差距较大; 二是 我省服务机构所在地区分布不均,绝大部分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 三是 部分服务机构未充分发挥其技术服务能力。
(五)工作进度不平衡部分地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有些甚至把职业卫生监管游离于安全生产工作之外,监管工作进度差距较大。主要体现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既定目标有较大差距,申报率仍然较低。部分地区对申报工作积极性不高,处罚力度不够,措施不够有力。正在调整监管职责地区的申报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仍有5个市申报数量不足400家;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效果差别较大。有些地区取得明显效果,有些则流于形式,整治不彻底,部分地区甚至没有确定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治理;职业卫生“三同时”进展不一。佛山市去年审批建设项目250多项,而有些地区还没有开展“三同时”审批工作。
(六)行政处罚力度不够部分地区对发现的隐患或者违法行为,重口头责令整改,轻立案执法查处。全省粘胶剂专项整治共检查企业2.5万多家(次),仅处罚款47万多元,经济处罚失之于软、失之于轻,企业违法成本过低,导致企业铤而走险,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有些地区对出现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的企业,也不依法进行查处。
这些问题暴露出我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也体现了我省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与复杂性。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推向深入。
三、2013年工作重点
2013年我们要继续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规定四办法”,希望各地紧密联系实际,尽早制定好今年的工作计划。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 全面完成市、县(市、区)职能调整,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各级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监管机构,有关地市、县(市、区)力争在上半年完成职能调整;各地要有计划地引进人才,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专业人才不断充实到监管队伍中来;省局将继续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各地市也要有计划组织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熟悉掌握《广东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手册》的有关内容,能够正确使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水平。
(二)继续深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提高申报率一是 要认真总结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制定计划,督促企业申报,提高申报率,对拒不申报的企业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确保计划的完成; 二是 要督促已经申报的企业不断完善和更新申报的内容; 三是 要根据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和管辖区内产业布局,尽早确定一批重点监管对象。
(三)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和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促进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
一是 抓职业病危害防控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即“211”工程。要求每个地市根据本地职业病危害现状,选取两个重点行业,每个行业分别选取一家大型和一家小型的企业树立样板,取得经验后在行业内推广。 二是 要对已经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各地要制定好整治计划,确定整治目标,督促企业落实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7号令所要求的13项制度。
(四)积极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切实把好源头关
各地要按照省局《关于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安监职卫〔2012〕28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三同时”审批工作;要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备案、审查、验收;要加强沟通,尽力做到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同时进行,切实方便企业办事,减轻企业负担。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五)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在年度执法计划中列入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执法查处的内容,明确执法重点和工作要求。要以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培训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加大对今年开展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查处力度;要及时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对发生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该停产整顿的一定要停产整顿,该关闭的一定要关闭;对举报投诉要认真对待,做到件件有落实。
(六)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各地监管部门要适应新的形势,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要搭建公正的平台,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让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作用;要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其服务行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发展壮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力量。
(七)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职业健康检查率
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我局与省卫生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2]224号)文件精神。要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按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到具备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重点提高存在粉尘、有机溶剂、重金属、振动、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健康检查率,强化对劳动者的健康保护。要对体检出疑似职业病病例的企业,依法采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整改责任,并督促其及时安排疑似患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与诊断。
(八)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和劳动者的防护意识
培训是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素质和从业人员自我防护能力的重要抓手。各地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2]10号)文件精神为契机,充分利用现有安全生产培训资源,分级分类举办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要督促企业开展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九)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的监管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2]41号)精神,以及刘志庚副省长、杨富局长在2013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动员会的讲话精神,充分汲取以往事故的教训。要加强对制鞋、箱包等使用有机溶剂企业的监督检查,特别提醒企业在寒冷季节要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排毒设施顺畅,有效防范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稳定。
此外,还要积极做好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要对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有关部门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切实履行职责;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患者的治疗、保障工作,化解矛盾,严防因职业病危害事故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同志们! 我省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得到国务院和全国人大的批准,我们要适应新形势,切实转变工作思路,简政放权,轻装上阵,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上来,要实实在在地把我们的工作融入到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中去。不久,我省将进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首次考核,这次考核的对象是各地方党、政一把手及部分分管领导,考核的内容包含了职业卫生考核指标。我们要积极利用这次考核机会,促使各地主要领导更加重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同志们! 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讲话精神,凝聚力量,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面推进我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最后,我在这里提前祝大家 新春愉快!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