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二〔2015〕8号)

03.06.2015  19:43

 

粤安监管二〔2015〕8号

 

 

关于开展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精神,现就开展工业园区(不含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随着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建设迅速发展,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安全发展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有的工业园区产业定位不清,安全生产准入条件不高,使园区成为安全风险集聚区;有的园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意识淡薄,控制风险能力不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不强,使园区成为隐患集中区和事故多发区;有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安全管理能力不强,没有专设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的园区重大危险源管控能力不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滞后。要高度重视当前安全风险管理能力不强对园区安全发展的深刻影响,增强做好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科学评价园区安全风险,准确研判园区内企业间、危险源间的安全风险叠加方式、潜在事故类型和影响范围,制定科学的对策措施,提高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认真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一是开展园区安全生产现状基础调查。通过摸底调查,掌握各工业园区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园区产业规划、安全准入条件、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能力建设等情况,了解园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规性、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各地区要在园区现状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见附件1、2)。二是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有关地区要依法依规用好省级财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及本地财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按时完成好今年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任务。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也要在年内完成本地区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三是技术服务机构要确保评估工作质量。接受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任务的技术服务机构要全面了解园区安全生产现状,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科学评价园区安全风险及控制水平,对管理和控制园区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建立园区一体化管理体系、完善园区产业政策和安全准入条件、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提高园区应急能力等提出对策建议。技术服务机构要编制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报当地园区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四是要高度重视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园区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及园区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评估报告指出的园区安全风险管理问题和措施建议,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完善园区产业政策和园区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强化入园企业符合安全准入条件的审查,加强园区应急能力建设,从源头上提高园区安全风险管理能力。五是工业园区要认真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问题整改工作。对已入园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停产整顿,改造提升,降低安全风险水平;工艺技术落后、安全风险高的,要坚决淘汰,退出园区。要督促指导园区内的企业通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消除、降低或控制安全风险对策措施,进一步降低园区内系统性安全风险。

三、切实做好工业园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加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业园管委会要加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对工业园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状况排查、分析,查找各种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工业园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做到一事一档、一企一档,防止遗漏,定期检查,消除隐患。运用信息系统管理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国家、省或本地发布的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事故隐患严重而且难以整改的企业,要及时依法淘汰退出。二是企业要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企业要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细化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标准,落实全员参与、分类治理、自查自改、动态监控和闭环管理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消除,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企业要通过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2号)等规定精神,加强安全预防控制;对于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要认真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推动企业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园区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评估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整改实施综合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要报上一级园区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挂牌督办。各地要将开展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报告(包括附件内容),于2015年9月15日由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统一上报省局安全监管二处(含电子文档)。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本辖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管理细则并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工业园区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8日

 

(联系人:伍连明,联系电话:020-83135382,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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