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栋赴广州、惠州、东莞等地开展基层工作专项调研并分别在广州、惠州召开综合改革推进会

06.08.2018  10:30

  为贯彻落实全省供销社工作现场会精神特别是叶贞琴副省长讲话要求,7月17-19日,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陈栋同志率科工处、财会处有关人员赴广州、惠州、东莞等市(县)供销社开展基层工作专项调研,并分别在惠州市、广州市召开综合改革推进会。   

  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广州市从化区鳌头供销社、新围村社区服务站、增城区大埔围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增城区供销社农资庄稼医院、惠州市博罗县供销社农产品综合服务中心、博罗县响水镇综合服务中心、东莞市大岭山镇供销社等基层单位,深入了解各地供销社在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粤发〔2015〕12号文件精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进展和面临的问题。   

  调研期间,陈栋分别于18日上午和19日下午在惠州和广州番禺主持召开综合改革推进会。在听取各地供销社有关汇报后,陈栋同志指出,近年来广州、珠海、东莞、中山、惠州等珠三角地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供销社工作,先后出台了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在财政资金、项目实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给予供销社大力支持,为供销社营造了良好的改革环境;各市县供销社不忘联结农民利益初心,牢记为农服务使命,积极推动综合改革工作,在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工作以及社有企业与基层经营服务网点对接工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陈栋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当前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更是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解决广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根本之策。供销社作为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主要抓手,要切实增强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实施乡村振兴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推动助农服务综合平台“百千工程”建设。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推进“百千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各地供销社要深刻认识加快建设新型助农服务示范体系,既是省委省政府对供销社的充分信任和殷切期望,更是供销社真正实现重生的历史机遇。二是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推进工作落实。各地供销社要牢牢把握国家和省推进乡村振兴带来的市场机遇和政策机遇,强化历史责任担当,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把建设新型助农服务示范体系作为深化综合改革的突出任务和抓手,细化建设方案,落实目标任务,引领社有企业和基层组织发展壮大。三是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地供销社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用地、资金支持,迅速行动,加强统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建设任务。   

  在惠州调研期间,陈栋会见了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刘小军,双方就供销社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作用等方面交流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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