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完善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

02.07.2015  11:20

  梅州网讯  (记者陈潮华  特约记者丘佳纳  通讯员林义明)6月30日至7月1日,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率专职检委会委员张平坦一行来梅,就检察机关如何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进行调研,要求检察机关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让接受人大监督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伟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勇生,市检察院检察长许伟谋陪同调研。市长谭君铁会见了郑红一行。

  在梅期间,郑红一行深入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检察院及大埔县,听取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与部分在梅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座谈,听取人大代表意见。

  黄强代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对省检察院长期关心支持梅州的工作表示感谢。他肯定市检察院近年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梅州加快振兴发展,在服务大局、执法办案、公正司法和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成效。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方面做到了代表建议有落实、工作沟通有制度,人大联络工作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黄强强调,市检察院要认真落实《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度》,加强沟通、主动汇报,实现在接受监督中争取支持、在争取支持中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要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的“一对一”挂钩联系制度,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收集上来、落实到工作中去。黄强希望省检察院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检察院的支持力度和对检察队伍的培训力度,助推梅州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郑红对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梅州市检察院的监督,以及梅州市检察院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及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在思想认识上强化宪法意识,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的理念,自觉将检察权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支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把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决议作为接受人大监督的基本形式抓实抓好。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接受人大监督要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拓展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领域,完善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执法作风、司法规范行为方面的监督。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拓宽联系沟通渠道。要探索建立本级人大代表直通车制度,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个基层检察院。

  在梅调研期间,郑红还与梅州、河源、揭阳、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我市部分政法、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法学专家和律师代表,围绕“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以审批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和探索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检察监督”等主题进行研讨。他还深入到大埔县百侯镇调研,听取基层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意见建议,对梅州市、大埔县两级检察院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两个专项”工作开展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