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珠海市建设质量强市工作方案》 和《珠海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规划》

12.08.2014  19:00

  珠海市质监局积极推动质量强市建设提升到城市发展战略的高度,促使珠海市政府近日出台《珠海市建设质量强市工作方案》和《珠海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规划》。

  两套方案明确了珠海市未来5年的质量发展目标,从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加强粤港澳质量领域合作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2014年珠海市质量工作的重点和各部门的工作任务,把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引向深入。

  按照两套方案的要求,珠海市质监局将以深化质量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国际先进质量水平为标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推动质量强市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到  2015年,主要工业产品质量竞争力指数位居全省前列,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验收合格,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分别达85和80以上,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二是 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创新。 到2015年,知识产权产出重要指标和综合指标继续居全省领先地位,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700件。

   三是 加强先进标准体系建设。 到2015年,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居全省前列,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00项以上。

   四是 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到2015年,培育6家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省名牌产品达到70个以上,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达到2个以上,“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达到1个以上。

   五是 加强计量基础工作。 全面提升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到2015年,建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00项以上。

   六是 推进质量监管体制改革。 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完善“使用管理权者”首负责任制,加强社会监督和综合治理,构建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检测和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为技术支撑、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现代质量监管体系。现代质量监管体系。到2O15年  ,建成国家级质检中心  2个,省级授权质检机构4个以上。

   七是 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到2015年,5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推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八是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力度。

   九是 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以质量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引领,构建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权益保护为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检测和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为技术支撑、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现代质量监管体系。争取2020年建成质量强市,让质量成果惠及人民,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            

(珠海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