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东莞工作更方便了!下月起将颁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29.10.2016  10:08

东莞11月1日起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试点工作

外国人来东莞工作

下月起颁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周桂清)外国人来东莞工作更方便了,东莞下月起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试点工作。

今天(10月28日),市人力资源局发出通知,我市将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启用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开发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颁发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外国人在东莞工作”两证合一”

以前,外国人来东莞从事管理、技术、科研、教学、指导、咨询等工作之前,不仅需要办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还要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耗时比较长,手续比较麻烦。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有关要求,原“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两证合一”将创新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管理服务模式,实现“一码”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号”管理,使得审批流程更加简化优化。

根据东莞市的工作实际,市人力资源局为全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的受理机构和决定机构,今年11月1日起,我市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业务的申请均按照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办理。

办许可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要求,境外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需提交经认证的学位证书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用人单位需要按新要求提前做好有关材料的认证工作。《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相关业务的申办方式与材料保持不变。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包括境外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补办等六类。

自今年10月31日17:30起,原外国人就业证业务网上申办平台暂停使用,不再受理有关外国人就业证的相关业务的申请。系统停止使用后,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申请,请按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进行办理。试点期间《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持有效《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办《外国人就业证》的,按原要求准备资料进行现场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