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督查组 督查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5月25-27日,由财政部凡科军副巡视员、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刘金富副司长、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刘春延副站长等一行五人组成的国家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督查组到广东就国有林场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在听取省政府工作汇报并查阅资料后,督查组高度肯定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主要体现在“四个有”:一是组织工作有序,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到一线调研,建立协调机制,与地市签订责任书,在省级层面开了个好头。二是扎实推进有方,场长培训、政策解读,建立分片督导机制。三是配套政策有力,林权确权办证、财政配套、机构定编等方面都做得非常好。四是改革富有成效。对下一步改革的工作,督查组提出要继续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加快推进;要再接再厉再出一些对改革有效的举措;要夯实工作基础等三点工作要求。并希望广东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机构特别是省级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强化有关职能。
汇报会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纪家琪主持,省林业厅厅长陈俊光代表省政府汇报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省编办、省委改革办、省委督查室、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相关负责同志出席汇报会。
会后,国家督查组前往东莞市同沙林场和广州市大岭山林场进行实地调研。省林业厅副厅长孟帆、林场总站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据了解,201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发〔2015〕6号)后,广东省根据中央文件精神,于2015年9月9日印发《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粤发〔2015〕9号),是中央6号文件发布以来,第一个上报、第一个批复、第一个印发《方案》的省份。截至2016年4月底,全省有162个国有林场的改革方案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占全省国有林场总数(217个)的75%;有82个市属林场的改革方案已报市政府审议,占市属国有林场总数(99个)的83%;有23个县属林场的改革方案通过县政府审议,58个县属林场的改革方案已按程序报县政府审议,共占县属林场总数(108个)的75%。 (林场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