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通报今年首批缺陷商品

11.03.2015  10:56

省工商局通报今年首批缺陷商品

三星、苏泊尔、奇田部分产品“上榜”,汕头市澄海区玩具厂6款被抽查玩具不合格

  广东省工商局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2015年度第一批发现并认定的缺陷商品名单及相关情况,三星、苏泊尔、奇田、惠科等家电品牌均“榜上有名”,而被抽查的汕头市澄海区玩具厂生产的6款玩具存在各种缺陷指标,全部被评定不合格。

  省工商局消保处负责人表示,本次通报的缺陷商品共112款,是省工商局2014—2015年度对流通领域家庭纺织用品、服装、电视机、电热水器、童车、玩具、鞋类、燃气灶、燃气热水器、制动液商品进行抽查检验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的结果。对本次公告的缺陷商品,有关经营者应立即到省工商局网站(www.gdgs.gov.cn)查阅相关名单,并与所经营的商品进行对照。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凡有经营与本次名单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商品的经营者,应立即采取停止销售或服务、警示等措施;公告发布15日后,仍发现相关经营者经营上述商品或未采取警示消费者等措施的,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消费者购买与本次公告所列商品名单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商品的,可以要求经营者退货。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确立了行政部门对缺陷商品的认定和对缺陷商品强制下架、全面召回的法律制度。在新消法实施当月,广东就在全国率先依法组织认定首批缺陷商品。2014年,省工商局组织专家组认定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缺陷商品共546款,发布了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的公告,并将认定的缺陷商品名单通告了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部门,加大联手打击制售缺陷商品行为的力度。三菱电机、水星家纺、穗宝、横滨轮胎、锦湖轮胎、西蒙电气、松本电工等企业依照此前公告采取了在全省或全国停止销售、召回缺陷商品、为消费者退货等措施。

  据统计,2014年全省共收到经营者主动报告停止销售及召回的不合格及缺陷商品1.29万件,商品总货值约为1963万元。全省工商系统共依法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4.3万宗,案值达5.88亿元,罚没金额达2.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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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消委会成立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

  汽车消费维权可求助专业团队

  笔者10日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经过近一年的筹备,广东省消委会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10日在广州成立。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4年我国汽车销售总量达到2400万辆,连续第6年蝉联世界第一汽车产销大国,仅2014年我国汽车上牌量就达到158.6万辆。但近年来汽车消费纠纷已经成为投诉热点之一。据统计,2012年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汽车及零部件投诉2698件,2013年受理3059件,同比增长14%;2014年受理4629件,同比增长51%.省消委会负责人表示,汽车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质量、合同、售后服务等方面,购车合同藏猫腻、维修售后服务跟不上也是汽车消费投诉的“重灾区”。由于汽车消费维权专业性强,既涉及法律知识,又涉及汽车专业技术,往往导致一般消费者很难维权,车主集体维权、不理性维权等现象时有出现。

  为改变消费者在汽车维权中技术力量薄弱、法律知识缺乏的被动局面,加强对汽车消费市场监督,广东省消委会联合检测机构、大专院校、法律机构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的力量,采用机构推荐、单位介绍、网上征集等方式,选聘22名既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又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成立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

   省工商局公布的部分缺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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