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岗:力争三年完成1000亩“工改工”任务

26.04.2021  10:52

实行“三色管理”统筹改造提升

设立5亿元“工改工”项目资金池进行奖补

力争三年拆除整理不少于1000亩低效业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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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谢岗镇召开“工改工”推进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关于推进镇村工业园区改造提升的工作部署,动员全镇上下集中力量扎实推进“工改工”,推动银瓶合作创新区高质量发展。会上,谢岗镇出台《谢岗镇关于加快推进镇村工业园区改造提升的实施方案》、《谢岗镇“工改工”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谢岗镇“工改工”奖励扶持实施办法(试行)》等“1+3+4”系列方案政策文件,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参与的方式,突出连片“工改工”、产城融合、园区整治多种方式,不断拓展优化高品质、低成本的产业发展空间。

镇委书记胡毅峰,镇委副书记、镇长李惠勤等全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改工”工作专班等共约17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李惠勤主持。

把“工改工”作为今年的“头号工程

谢岗镇将2021年定为“工改工”推进年,把“工改工”作为今年的“头号工程”。

胡毅峰指出,当前加快推进“工改工”有需求有必要。他表示,随着银瓶合作创新区的建设发展,谢岗镇的新城面貌逐渐显现,而产业用地需求正当时,更需要通过“工改工”腾挪新发展空间,做到“拆出新地块,卖给好项目”。

胡毅峰强调,推进“工改工”再难也能干好,再难也要干好。他表示,近年来珠三角很多城市在推进“工改工”上取得显著成效,要认真学习借鉴佛山等城市在推进“工改工”工作的经验做法,拿出在推进治污治水、违建整治等工作上的决心和力度去推进“工改工”。

胡毅峰要求,各村(社区)要用好、用活“工改工”优惠政策推进“工改工”。他指出,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闲置资金,积极谋划“工改工”项目并加快推进,特别是曹乐村、谢岗村、黎村村等三个村要形成示范引领,带动其他村(社区)推进“工改工”。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形成合力,多途径创新模式推进。要结合实际,认真执行好“1+3+4”系列方案政策文件,积极有序推进,力争三年完成“工改工”拆除平整不少于1000亩的目标。

胡毅峰强调,推进“工改工”是产业升级、拓展优化空间的迫切需求,是抢抓机遇、开创新发展理念的战略要求。他要求,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以“工改工”推动谢岗经济大提速,实现谢岗发展大跨越;要锚定目标方向,突出重点攻坚,久久为功推进“工改工”取得显著成效。要加强工作保障,强化担当作为,推动“工改工”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打造“粤港澳生态发展创新区 产城人山水融合示范城”不断开创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镇委委员张桂标在会上详细解读了《谢岗镇关于加快推进镇村工业园区改造提升的实施方案》、《谢岗镇“工改工”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谢岗镇“工改工”奖励扶持实施办法(试行)》等方案政策文件。

曹乐村、谢岗村、黎村村党组织书记作为村(社区)代表就接下来如何加快推进各自村的“工改工”工作进行表态发言。

新闻链接:

谢岗镇“工改工”系列方案及政策解读

背景:“工改工”占比与城市更新深度捆绑

● 市委市政府将“拓空间”“城市更新”“工改工”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 今年政府一号文明确,通过“工改工”面积占比与城市更新项目捆绑审批;

● 加大各镇街“工改工”任务量的同时,严格限制了居商类更新单元项目的开展。

1+3+4方案解读

1+3+4即一份总体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四项奖励措施“干货

总体实施方案

自2020年起,采取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形成一批高品质创新产业园区载体,力争三年完成“工改工”拆除整理不少于1000亩低效工业厂房。

一、三种改造模式

土地权利人受限于改造地块规划条件不符、历史用地手续不完善、权益归属复杂、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占比大等因素,难以自行改造的,实行政府主导改造。

改造地块集体土地权益复杂或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混合,需引入市场主体实施连片改造的,实行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改造。

改造土地权益属于单一主体,或改造土地权益分散但主要权益主体土地占比80%以上,且剩余地块符合“三地”政策的,实行土地权利人自改。

二、“三色”管理理念

按照占地面积的大小,根据工业现状以“红、黄、蓝”三种颜色进行划分,不同颜色,以不同的时间节奏和方法开展“工改工”。

红色”改造区:较老旧厂房,按连片 75 亩以上立即启动改造,改造主体为政府主导或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模式,原则上不建议开展权利人自改。集体物业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后,需要续租、转租的,原则上合同改为一年一签,私人物业不再允许买卖交易,并对区域内加强联合执法,清退、淘汰、拆除一批危旧厂房、违法建筑厂房、消防安全隐患大的厂房和落后产 能,加快推动“工改工”落实。

黄色”改造区:较新厂房,改造时序可放缓,要求按 30 亩以上实行改造,改造主体更加灵活,原则上采取政府主导模式,经批准允许部分改造主体开展权利人自改,以便统筹解决和承接省市优质重大项目。区域内所有集体物业厂房合同到期后,由镇投资促进中心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续租意见报镇政府审批,原则上续签合同的调整为 3年一签,新租、转租和续租在合同中要注明解除合同的免责条款。

蓝色”改造区:多数为2010年以后新建厂房,容积率较高(厂房多为 3 层以上)。要求按15 亩以上实行改造,灵活采取政府主导、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权利人自改三种模式开展“工改工”,报镇审批。区域内所有集体物业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后,由镇投资促进中心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续租意见,报镇政府审批,原则上续签合同的调整为 5 年一签,改造区内零散的落后产能和低端工业用房,以整治活化提升为主。

“工改工”三年行动计划

(1)2020年以“工改工启动年”为主题,启动全镇“工改工”项目,实现黎村中森物业公司、谢山村集体厂房、花园工业区镇属厂房、赵林村民宇实业公司开展“工改工”改造,2020年已经超额完成市下达拆除平整占地150亩老旧工业厂房任务。

(2)2021年以“工改工推动年”为主题,重点对曹乐横岭工业区、银湖工业区首资宝公司、黎村汇新电器公司和村集体厂房等占地约320亩的低矮老旧工业厂房进行“工改工”改造,力争在年内实现全部拆除平整的工作目标。

(3)2022年以“工改工提升年”为主题,重点对赵林村三姐潭桥截洪渠片区、恒惠眼镜公司、银湖工业区善募康公司厂房、大厚冠任工业区、黎村宇豪公司等地块进行“工改工”,通过拆除平整占地约450亩的老旧工业厂房,探索出符合全镇实际的“工改工”路径,不断提升产业承载力和城市功能品质,加快把谢岗镇建设成为产城人山水融合发展的新城。

四项奖励措施“干货

由镇财政设立5亿元“工改工”项目资金池,每年投入1亿元,连续5年,对开展“工改工”项目主体在拆除奖励、金融服务、税收补助、租金补助等四方面进行奖励。

拆除用地面积30亩以内的,拆除补助、融资贴息、一次性租金补助合计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增加30亩,封顶金额增加1000万元。

拆除奖励:旧厂房用地实施“工改工”改造的,旧厂房拆除平整后,拆除奖励以拆除用地面积为核算基础,在享受市级拆除补助标准的同时,镇财政再奖励60元/平方米。

融资贴息:改造主体需要融资贷款的“工改工”项目,由镇财政提供为期5年的贷款贴息50%的支持。其中项目贷款利率以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参考,以实际贷款利率为准,封顶不能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0%;另外限定贷款仅能用于新建厂房的建筑成本,不能用于建筑以外的其他用途,且以最高不超过2500元/㎡的标准来限定期贷款金额。

税收补助:拆除面积大于等于15亩小于等于50亩“工改工”项目,且亩均税收达到64万元/亩或镇投资促进中心核准的项目准入标准,从首期工程竣工验收次年首个纳税年度开始,可以申请税收留成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税收留成补助包括入驻的工业企业缴交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镇留成部分。拆除面积大于50亩的“工改工”项目,申领市一级补助。

租金补助:按照市农资交易平台厂房租赁租金的平均水平(约 14 元/平方米)为标准对改造主体给予租金补助,以《房屋权属调查表》或原租赁合同载明的建筑物建筑面积为准。对于改造主体为市、镇属企业或者村(社区)经济组织的,最长补助不超过12个月;对于改造主体为社会经济实体的,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一次性申请发放。

意义:“工改工”是必由之路

● 根据省国土厅指示精神,从2018年起,除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外,省不再向珠三角地区直接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存量换增量的做法。珠三角地区完成“三旧”改造任务,按一定比例奖励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 市城市更新局就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初步提出实施意见;

● 东莞土地开发极限高,土地开发强度接近50%,对土地的需求量大;同时工业占比高,全市镇村工业园占全市工业用地比例高达70%;

● 东莞市镇村工业园经济效益差,多为旧厂房,平均租金为11.93元/平方・月,且历史遗留问题多,已难以适应东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文字:刘建飞

图片:黄佳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