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的通知
粤教体函〔2015〕7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2〕10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开展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体育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工作。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决定采用竞争性申报方式,择优遴选省内符合条件的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的
培训以《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为依据,落实国家学校课程计划。坚持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为培训方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等有关指示精神,提高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升课外体育锻炼的组织管理能力,提高科学研究的理论水平、实践指导能力,使其具备培训当地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的能力。
二、 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中小学体育教师需能够准确把握体育课标标准和要求,熟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内容,能够承担相关体育项目教学,能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相应体育项目课余训练和大课间活动,在相应体育项目领域具备一定科研水平。由各地市按省制定的计划数,选拔中小学体育学科一线骨干专任教师参加培训。
三、 培训承担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省内具备中小学师资培训资质的高等学校、培训机构。
(二)拥有承担省级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的教学设施设备,能提供项目实施所需要的良好后勤保障条件。
(三)承担培训授课任务的教师,应熟悉中小学体育课程标准和我省中小学校体育整体情况。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能够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在对应体育运动项目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并有相关培训授课的经验;具有高尚的品德和良好的师德。
(四)具备较强的省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运用能力,以及广泛、稳定的培训合作资源,并能提供符合培训要求的中小学体育实践基地,有效满足培训对象进行观摩教学和实践考察的需求。
(五)近3年承担过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的单位,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项目绩效考核等次需达到合格以上。
四、 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于2016年春季、秋季学期进行,年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省教育厅会同承办单位共同商定。培训可分批次进行,每批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8天。
(二)培训应尽量安排在承担培训的单位内部进行。
五、 培训内容和任务要求
本年度培训将主要针对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四个项目开展,采取专题培训的形式进行。主要以基础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为核心内容,以提高开展学校体育、组织大课间活动和进行“一校一品”建设的能力为主线,重点是实践应用。重点包括:教学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教学难点与对策、教学设计与教育技术应用、教育教学研究方法,师德教育与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心理调适等。
经过培训后的中小学体育教师需达到以下要求:
(一)相应运动项目基本技术过硬,能够为学生提供标准的动作示范和纠错指导;
(二)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
(三)组织开展以对应运动项目为主的大课间活动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四)能够掌握科学先进的课余训练方法和常见伤病的正确处理方法,具备组织进行对应运动项目比赛的能力。
六、 培训规模
培训分4期进行,每期培训220人,合计培训880人。
七、 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8月31日前,项目申报机构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需报送的材料包括培训项目申报书、规划书、培训方案和经费预算表(一式五份,原件报送)。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初审。9月4日前,省教育厅完成对申报单位报送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项目评审。9月8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根据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的情况并结合实地抽检,进行评审。
(四)项目公示。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培训项目,发文公布。
八、经费保障
2016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所需经费由省承担,在“强师工程”专项经费列支。培训经费标准为不高于350元/人/天,主要用于支付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费、教材费、培训教师课酬、消耗性器材费等,往返交通费用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解决,培训经费不足部分由承担培训的单位解决。申报单位需根据培训的规模和开支标准,制定具体经费预算方案,作为申报必备材料提交。
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认定培训方案和经费预算方案后,将经费全额拨付承办单位,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指导和监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承担单位需在项目完成后,及时、积极配合进行绩效评价。
九、工作要求
实施“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是促进我省体育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及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总结以往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的经验,改进不足,不断提高培训工作成效和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将优先遴选符合条件且培训成本相对较低的单位承担本培训项目。
十、申报指引
(一)请申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2016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1)、《2016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规划书》(附件2)、《2016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方案》(附件3)、《2016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经费预算表》(附件4)。以上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一册,首页加盖公章,一式五份,于2015年8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XXX申报2016年“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材料)。
(二)按照《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项目须同时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完成申报。请申报单位按下述办法进行网上申报。广东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网址为:http://www.gdbs.gov.cn/。具体操作办法如下:在IE浏览器中打开广东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访问“网上办事”—>页面右上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 —> “用户登录”—> “注册”,选择“单位注册”,按照要求填写资料(红色星号标记的栏目必填,请注意页面上端的“注册须知”。填写数据资料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上,格式和精确性无统一要求,方便记忆、能够识别即可),接着点击页面左下侧“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后进入“我的事务”,点击页面左侧“我要申请”下面的“新的申请”,在“项目名称”中逐步找到并单击打开“教育—>强师工程专项资金—>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进入项目界面,单击页面左侧的“在线申办”并填写信息(实施年度写“2016年”,项目名称写“XXX(培训单位)申报“强师工程”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上传附件—>提交,完成申报。
联系人:李华,电话:020-37626353,传真:020-37626352,邮箱:[email protected]。邮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1房;邮编:510080。
附件:
1.2016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
2.2016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规划书
3.2016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方案
4.2016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经费预算表
附件下载:
附件1:2016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016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项目规划书.doc
附件3:2016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方案(模版).doc
附件4:2016年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培训经费预算表.doc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