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强师工程”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幼儿园教师达标工程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14.04.2015  12:08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强师工程”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幼儿园教师达标工程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4月13日至4月18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7067。

 

附件: 2015年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幼儿园教师达标工程资金分配明细表.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