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6月底前调整

19.05.2015  00:21

  调整时间

  2015年6月底前

5月12日,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要求: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这一时间表的明确,标志着中国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将在今年6月底前得以调整。

16日,记者获悉,广东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6月底之前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

16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执行时间表将密切根据广东省的工作安排推进。广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此前也透露,已为工资改革预留资金。

  调整幅度

  人均增资300元左右

国务院办公厅先后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

以公务员为例,按照方案分不同级别,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将由现行的340元到4000元,提高到510元到5250元,提高30%—50%左右;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6135元,提高100%—179%左右。

据介绍,这次调整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

  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

按照调整方案,工资调整幅度较大的是科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凸显“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而一些津贴等被合并到基本工资里。

  调整方式

  或出现收入缩水问题

广东养老金并轨最大的问题是,一些地方生活水平高,特别是房价高企,但此次国家确定的工资调整针对的是基本工资,同级别同年限调整幅度相差不大。对广深等地来讲,工资基数高,个别城市可能出现涨工资后,再按12%扣除税金,最终拿到手的收入还缩水的问题。对此,有关部门已有沟通。

  调整问题

  调整背景

  国务院发文要求调整

今年1月14日,国务院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并轨方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并轨后,自己需要按照工资总额的8%交纳养老保险,需要按照工资总额4%交纳职业年金,也就是说,工资收入12%将用来交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尹安学 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