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男童左眼发现细钉 家长称曾在幼儿园被老师体罚
陈春鸣 画
文/羊城晚报记者 黄晓晴
幼童铜丝入眼发生在幼儿园里?
监控视频显示,该男童曾在幼儿园被老师体罚和三名同学欺负;一审家属方被判败诉;二审园方不同意调解
5岁男童左眼中竟然发现细钉,并因此失明;随后,家长在男童所在的幼儿园的视频内看到了老师粗暴体罚学生的一幕,怀疑孩子的“眼中钉”从幼儿园而来。认为幼儿园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家长于是将幼儿园告上了法庭,案件的二审于28日上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起因:5岁小童左眼被插钉
2013年4月3日,儿子嚷着眼睛疼,陈先生便凑近去看,发现5周岁的儿子小宇(化名)的左眼又红又肿,陈先生夫妻便带儿子去医院。诊断结果让陈先生夫妻大感意外。医生说,小宇的左眼球穿通伤,左眼球内炎,外伤性白内障,左眼视网膜脱离,今后很可能会看不到东西,另外,初步检查应该是眼睛内有异物。
随后,小宇分别做了两次手术。让人吃惊的是,第一次手术后,医生真的从小宇的眼中取出了一根长约2厘米的铜丝;而在第二次手术后,则取出了9粒米粒般大的棕褐色颗粒。后来,小宇的眼睛完全看不到东西,根据医生的判断,小宇失明的最主要原因是插进眼中的铜丝引发的。
经鉴定,小宇损伤被评为八级伤残,后续需要定期植入人工晶体来治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换“义眼”。
“现在小宇的左眼已经越变越小,慢慢萎缩,医生说他视网膜脱落,到了十多岁的时候就必须换上义眼,我宁愿瞎的那个人是我……”小宇的母亲哭着说。
一审
监控:小宇在幼儿园遭体罚
陈先生夫妇想来想去,觉得小宇在幼儿园内受伤的可能性最大。2013年8月20日,陈先生一纸诉状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托儿所赔偿近40万元,其中包括14.4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为了查个究竟,罗女士向法院申请调取其手术前半个月的监控视频,然而,从这些监控视频里,罗女士意外发现了让人震惊的事情。
在2013年3月22日以及23日两天的监控视频中,幼儿园老师竟曾多次对小宇以及其他同学进行体罚。“她(老师)用手掐小宇的脖子,打他的脸,还用脚踩他……”罗女士如此描述视频中的内容。随后,家长在男童所在的幼儿园的视频内还看到小宇的三名同学还曾打过他的肚子、脸,甚至还有铅笔戳过他的眼睛,他于是也将这三名同学的家长追加为被告。
法院:家属方“举证不能”败诉
今年1月,顺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虽然在视频中可以看到幼儿园老师有打学生的现象,另外,也看到有小朋友打小宇的肚子、脸,甚至拿笔戳他的眼睛,不过,这些跟小宇眼中的金属丝没有必然联系。陈先生无法证实金属丝是在幼儿园内进入男童眼球的,因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据此法院驳回陈先生的诉讼请求,连案件受理费6900余元,也全部由家属方自行承担。
宣判后,陈先生当场表示不服,并决定向佛山中院提出上诉。他们的代理律师指出,虽然法律也有规定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但此案特殊性在于,孩子在幼儿园内,完全脱离家长视线,对于家长来说不可能提供充分的证据。
二审
庭审:校方拒绝提供部分视频
28日上午10时30分许,案件的二审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对于小宇眼中离奇出现的针状物是如何出现的,法官也特别向陈先生提问。
据了解,在一审期间,陈先生曾提出,他们在幼儿园内曾看到过有裸露的铁钉,这些铁钉可能被小孩拿起来玩,不慎进入了小宇的眼中。对于这个说法,幼儿园方面表示,铁钉进入小宇眼中,这都是陈先生的想象。
为了证实这一说法的真伪,公安机关曾在现场提取了包括细钉在内的三种可疑金属物,与在小宇眼中的铜丝进行比对。经鉴定,这三种可疑金属物都是铁质而非铜质,因此可以排除是幼儿园内的铁钉的可能。
在昨日的庭审中,陈先生的代理律师提出了另外一种说法。“虽然我们没有看到金属钉的实物,但从照片上看,它是一个灰白色的柱状物体,上面缠着金属丝,有可能是小孩的玩具,或者是玩具的一个零件。” 律师称,这有可能是小孩之间在玩耍时,不慎弄进了小宇的眼睛。
庭审中,小宇的代理律师向佛山中院提出了一份新证据。这是一份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教育局于今年1月10日出具的《整改通知书》。“既然法院都一审判决了小宇的伤无证据显示与幼儿园有关了,那为什么又会让幼儿园整改呢?”代理律师反问。
小宇的代理律师称,幼儿园方面提供的证据是不完整的,其嫌疑并不能完全排除。例如在3月30日下午的视频中,小宇曾经离开视频监控,后来又捂着眼睛哭着跑回来,老师也进行过查看,究竟在出了活动室之后,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呢?这些视频校方拒绝提供。
“这个小孩比较活泼,在校外的情况怎么样,家长又是否能保证他不会出事呢……”幼儿园一方的代理律师情绪激动地反驳。
调解:幼儿园不接受庭后调解
庭审最后阶段,法官试图主持调解。陈先生一方表示可以接受调解,不过幼儿园方面则表示不愿意。“他们之前那么多次找人来闹事,现在托儿所都办不下去,我们不同意调解。”在法官的一再劝说下,幼儿园的代理人表示先回去商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