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男子纠缠已婚妇女未遂 砍死其丈夫被判死刑

29.04.2015  12:00

日前,东莞中院接最高法院核准,对两名命案重型罪犯执行死刑。

其中一案,2011年4月,罪犯黄明万等两人合伙抢劫司机,先杀人后抢劫,抢得500元,并将尸体沉塘,法院审理认为,黄明万结伙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是共同犯罪中作用最为突出的主犯,应依法惩处。法院最终判其死刑。

另一案中,2012年5月4日,男子陈仙锦纠缠已婚女士遭对方丈夫阻止,一气之下拿刀将对方丈夫砍死,自己自杀未遂。东莞中院认为,陈仙锦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最终判陈仙锦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