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为名已婚男诈骗两女37.5万

11.06.2014  10:39
摘要:隐瞒已婚事实,通过婚恋网站先后认识两名女子,以恋爱结婚为借口诈骗两女子37 .5万元。上周五,男子阮某被越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南都讯  记者陈万如  实习生  文静  通讯员  杨婷 隐瞒已婚事实,通过婚恋网站先后认识两名女子,以恋爱结婚为借口诈骗两女子37  .5万元。上周五,男子阮某被越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审理查明,20  12年5月至2012年7月,阮某故意隐瞒其已婚的情况,用名为“黄于霖”的假身份证与被害人小梅(化名)交往,并谎称借钱投资诈骗小梅32万元。2011年12月至2013年下半年,阮某以承诺结婚为诱饵,诈骗被害人小洁(化名)5.5万元。

        阮某供述,自己已于2006年结婚,还与妻子育有一个孩子,但是在与被害人小梅、小洁交往时,并没有将该情况告知对方。

        在与小梅交往期间,阮某曾去过对方家十多次,并向其家人提出要与小梅结婚买房。为了使小梅及其家人放心,阮某还给了小梅15万房屋定金。之后,阮某以货物被海关扣押,又被黑社会追债为由,向小梅借了47万元,阮某事后承认,这些钱款已用于个人花销。

        阮某称,2011年底自己通过婚恋网站认识了被害人小洁,并和她一直保有联系,被抓前三天还一起吃过饭。

        2014年2月26日,阮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其亲属替其退还全部赃款,并赔偿被害人小梅人民币15万元,两名被害人随后表示谅解。

        越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阮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赔两名被害人并取得两名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越秀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阮某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