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医院的医闹事件 家属要求医院赔偿120万

17.03.2016  21:38

伤者不治而亡,家属不服结果,不走合法途径维权,而是一味大闹医院,扰乱医院正常救治工作。3月17日上午,拱北警方依法处置一宗发生珠海市中医院的医闹事件,三名为首人员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警方控制。

经初步调查,患者王某春(男,58岁,湖南人)于2月26日在前山某建筑工地工作时被机器压伤,送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后因病情严重转至市中医院继续治疗,于3月12日凌晨死亡。大批死者亲友赶至珠海,在未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下要求医院赔偿120万元人民币,并阻止医院依规将遗体移放殡仪馆,导致遗体在医院停放超过30小时;后在卫生部门、派出所、街道办工作人员劝说下,遗体被移送殡仪馆。    

3月15日上午,十余名家属到中医院门口哭闹,要求医院满足其要求;17日上午,多名家属继续在医院门诊大楼门前持扩音器喊叫、烧纸钱和哭闹,严重扰乱了医院医疗秩序。警方劝解无效,依法对其拘留。珠海公安郑重提醒患者家属,如果认为医院存在医疗事故,请依照合法途径维权,决不能因此扰乱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