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

07.03.2016  15:41

各位代表:

我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同志委托,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统筹安排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全年共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项;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等5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项、专题调研报告7项,开展专题视察6项、执法检查2项、跟踪监督4项;作出决议决定6项;依法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1人次。常委会组成部门开展督导调研71次,召开座谈会101次,形成专项报告53份,顺利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发挥主导作用,立法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早谋划,夯实立法工作基础。去年3月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迅速建立健全立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成立市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增开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增设内司工委,扩编法制工委[1]。选调优秀干部充实立法工作一线队伍。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结合我市实际需要,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确定2015年下半年和2016年度立法项目4件,其中首批立法项目2件。5月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成为全省新获地方立法权第一批正式开展地方立法的市。

早培训,狠抓立法能力建设。率先制定《东莞市立法工作指引》[2],细化规范立法各环节工作,并加强对立法规范要求的学习和运用。加强立法队伍培训,先后选派4名干部到省人大法工委跟岗学习半年,安排骨干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立法法培训班,赴武汉、长沙等地调研学习;举办东莞市地方性法规审议实务操作培训班,邀请省人大法工委领导专题授课,开展立法知识专题讲座,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与东莞理工学院合作建立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3],组建由33名专家组成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库[4],建立527人的市立法人才储备库。

早起步,有序推进立法工作。及时召开东莞市立法工作第一次会议[5],全面启动和部署立法工作。在东莞人大网开辟“立法专网”,畅通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认真起草《东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提前介入《东莞市城市综合执法条例(草案)》的起草和调研工作,共同研究起草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首批两部法规草案如期提请审议。就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开展立法调研[6],召开部门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7]。目前两部法规草案都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东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依法提交本次大会审议表决,表决通过后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服务科学发展,监督工作实效明显增强

注重财政资源分配,促进保障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财政资金预决算、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等报告,做好全口径预算执行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社会 保险 基金 预决算情况报告及审计报告,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营。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系列调研,重点关注在医疗、社保、生态环境整治等基础民生方面的投入[8]。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题调研,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专题视察我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建设,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执法检查,促成《东莞市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出台。专题调研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公立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执行情况,推进市国医馆的规划建设。专题视察和调研我市全民 健身 工作、 旅游 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情况,促进文化惠民政策实施。强化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跟踪监督工作[9],提升垃圾管理水平,在省人大开展的2015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第三方评估中,东莞排名从前年全省第八跃居第一。

注重创新监督形式,推动 经济 社会发展。围绕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采取近年来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集中视察方式,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走访百家高新技术企业,视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展情况工作”专题监督视察活动[10],在全市营造了关心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浓厚氛围,得到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针对我市“三重”项目建设,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专题视察,听取市政府专题汇报,促进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落实15项具体工作措施。审议东莞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围绕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发展方向等提出意见建议。

注重倡导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视察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推动我市成为去年全省唯一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听取和审议黄唇鱼自然保护区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跟踪监督江库联网建设情况,加强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推进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11],召开“落实省人大会议精神,监督推进石马河、茅洲河污染整治工作会议”,通报监督工作重点,提出整治工作建议;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自行组织及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多次开展实地检查和监督调研,专题视察茅洲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情况。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来莞专题调研湿地保护情况,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对我市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予以高度肯定。

注重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东莞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统计法》、《专利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我市法治公安建设、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东莞市基层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情况、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诉访分离工作情况。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审查了6件规范性文件。扎实推进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和依法治企工作,通过了省对我市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情况的评估验收[12]。落实人大任命干部向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改进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84件次。

三、推进代表履职,代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

强化责任意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落实人大常委会约请代表日制度、人大常委会走访代表制度和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常委会领导约请代表活动8次,约请代表30人次。开展市长约请代表活动,约请代表8人。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278人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工作室”作用,成立一年来共组织活动467次,接待群众3101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240条,解决意见建议1165条。编印5期《代表意见建议专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参阅。

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开展优秀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评选活动,宣传表彰60名职务意识和履职能力较强的市人大代表。组织60名优秀市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推进代表履职信息和活动管理的数字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强化落实意识,提高建议办理成效。召开2015年代表建议督办情况通报会[13],以宣传通报督促建议办理出实效。全年共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1件、建议156件,重点督办10件代表建议[14],156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办结率、沟通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100%[15]。

四、落实“严实”要求,自身建设有了新的进步

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主任会议学习、专题辅导等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集中学习12次。举办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环保法、专利法等专题讲座。举办3期“东莞市人大系统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培训班”,培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基层人大干部103人。省人大常委会重视指导我市人大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各工作机构领导分别来莞指导工作6人次和20人次。全国人大、外省、兄弟市就立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等方面工作,来莞进行调研和学习交流共65批次。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举办《守忠诚、勤履职、敢担当、保清廉,争做“三严三实”好干部》等专题党课和“三严三实”系列辅导报告6次,常委会领导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撰写40多篇“三严三实”学习心得体会。常委会班子积极开展市领导联系镇街、督导市内扶贫以及“听基层声音、当严实先锋”活动。开展学习贯彻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活动,不断强化人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召开市人大机关青年干部职工座谈会,提出和倡导“公正、创新、原则、严谨、服务”10字人大机关人员职业操守规范。以“双创双联”主题活动为抓手,定期组织“人大机关先锋服务队”参与  “志愿接访”、“扶贫”等服务项目。

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人大工作上新台阶。落实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工作程序。规范人大财政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使用管理,制定《预算支出联网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3项管理制度。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完善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召开全市基层人大工作暨优秀市人大代表座谈会,推动基层人大工作水平的提升。

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勤奋务实,敢于担当,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在去年11月19日市委徐建华书记带队向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汇报工作[16]时,黄龙云主任充分肯定我市人大工作,认为东莞市人大在市委的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立法工作为全省做出了表率、监督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常委会一年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其他机关组织积极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基层人大以及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新形势的要求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如地方立法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立法能力建设和立法工作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成效还需进一步提升;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等。对此,常委会将认真研究改进,努力把人大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