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我市人事代理费每年需缴交480元

24.10.2014  10:44

  读者刘先生:请问人事代理费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粤价【2013】169号文,自2013年8月1日起,《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04】194号)规定的人事代理整体服务每月收费标准由50元/人调整为40元/人,因此一年的人事代理费为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