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启环副主任出席惠州市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会暨惠东县试点动员会

11.09.2014  12:00

8月13日上午,惠州市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会暨惠东县试点动员会在惠东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研究推进惠州市供销社综合改革以及惠东县试点工作。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何启环,惠州市副市长黄树正,惠东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徐毅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各县(区)分管供销社领导,市、县(区)供销社主任,以及惠东县各乡镇领导、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何启环指出,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惠州市供销社尤其是惠东县供销社要切实强化改革意识和担当精神,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确保如期完成好改革试点任务。何启环副主任要求在改革试点工作中,一要坚持正确方向,严把改革底线;二要坚持经济属性,发挥独特优势;三要坚持问题导向,重在取得实效;四要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

黄树正指出,要充分认识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和领会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关精神,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并扎实有效开展。黄树正副市长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积极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各级供销社要进一步理清供销社的定位和性质,利用自身独有的优势开展工作;要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扎根农村,重点做好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等工作;要创新管理,加强和省供销社企业的对接,引入社会资本,联合发展;要抓好亮点工程,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徐毅指出,近年来惠东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对供销社的支持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谋划,为供销社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县供销社要切实承当起综合改革试点主体责任,按照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大力推进组织、经营、服务和管理“四创新”,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惠东县供销社李树春主任介绍了惠东县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