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七大实招给力文明创建
■近日,市文明创建常态化督导检查组对市公安局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督导 记者 郑志波 实习生 黄凯泽 摄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程癸键 实习生 王禧晴)日前,市文明创建常态化督导检查组(以下简称“市督导组”)来到市公安局,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点的测评标准,对该局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市督导组实地督导检查发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内整体环境好,创文氛围浓,服务质量高。市督导组建议市公安局,按照这个标准,在全市公安系统进一步营造窗口单位创文的氛围。在查阅市公安局文明创建各项工作方案和台账资料后,市督导组要求该局进一步深化“属人、属事、属地、属责”的标准,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的责任分解。督导检查结束后,市督导组组织召开座谈会。
记者专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郭怀晋。据郭怀晋介绍,接下来,东莞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从六方面继续切实加强文明创建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门前四包”工作,保持公安机关服务窗口、办公场所的良好形象;二是深入开展辖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巡查警示;三是推动全市110勤务指挥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一级接警、分级分类处警工作机制;四是对全市各镇街(园区)政务大厅、城市社区及小区、商场超市等进行更全面、更细致的排查;五是加大重点部位、重点地段的着装巡逻和便衣伏击工作力度,继续严打“两抢一盗”、涉黑恶、涉经济等违法犯罪;六是进一步推进“以案说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把手”工程层层抓落实
为更好地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市公安局专门成立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杨东来任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锡明和郭怀晋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工作。
据郭怀晋介绍,今年以来,结合市文明委的工作要求,市公安局先后制定下发各项工作方案,明确将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全市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的“一把手”工程,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文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七大实招给力文明创建
一是优化公安窗口服务。全市各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单位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地展示业务服务信息,确保业务办理过程透明清晰。同时,对警容警貌、言行举止和工作环境进行规范,面向群众主动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
二是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及涉黑恶犯罪。今年1至7月,全市共立“两抢一盗”案件27618宗,同比下降23.2%;破案7927宗,同比上升1.3%;刑事拘留3072人,同比上升21.9%。
三是强化治安防范管理。包括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黄赌违法犯罪、加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检查和夯实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四是推进全市禁毒工作。在各个社区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管理工作、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分级管控工作,确保我市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基层。
五是强化经济犯罪打击防范。在注重打击涉众型犯罪工作的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在人员密集地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六是落实机关大院“门前四包”工作。统一印制1500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素材的宣传海报,竖立43块宣传专栏,广泛张贴、摆放在市局机关大院的各处显著部位,并加强清洁环卫工作。
七是做好志愿者服务。今年以来积极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志愿者队伍,开展应急救助、义务献血、便民利民的社会志愿服务20多场次600多人次。
对话郭怀晋
“创文工作与公安工作紧密呼应”
记者:今年是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的复评之年。对文明创建这项工作,您是如何认识的?
郭怀晋:创建文明城市,不是形式、不是获取虚名,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推动力。搞好文明创建工作,不但有利于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和社会经济竞争力,也有利于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意义非常重大。从公安工作的角度,我们发现,创文工作与公安工作紧密呼应。2015年底和2016年9月,东莞市公安局先后在全市启动“以案说防”和“一呼百应”等全民创安工程。通过这两项工作,逐渐提高市民群众防范意识,打造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平台。这些工作,都属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范畴,两者紧密呼应。
记者:站在贵单位的角度看文明创建,您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郭怀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个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突出成效,赢得市民群众的真心点赞。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建议进一步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将更多的资源倾斜到基层一线,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创文工作,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