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明年1月20日召开

29.12.2015  16:36
会议审议通过了《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人员的决定》《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本报讯  (记者罗娟娟  通讯员钟雄浩)昨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月20日在梅城召开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林碧红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健平、钟勇生、韩小林、曾小华、张映平,秘书长蓝伟东及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梅州城区芹洋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内环路建设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政府跨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梅州市芹洋半岛(奥园侧)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购买服务资金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并通过了相关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人员的决定》《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名单(草案)》《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以及《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