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县三级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2.3%

24.02.2016  10:47

    针对农村“三资”管理难题,省委农办着力推进农村产权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图为广州市白云区街道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南方日报记者李细华 摄

    因为6棵荔枝树苗,茂名市电白区旦场镇红花坡村56岁的村民阿香一家差点和住在隔壁的两叔侄动起手脚。就在两家人准备“大干一场”时,阿香没有像往常一样跑去找亲戚帮忙,而是拨通了红花坡村驻点律师的电话。半个小时后,律师从20公里外的城区赶到事发地,讲法律、讲道理,不一会功夫就让剑拔弩张的两户人家冷静下来。

    这是广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片段。

    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经济社会发展先行一步,社会矛盾早发多发。近年来,广东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维稳第一责任,狠抓“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围绕涉农涉土、涉劳资纠纷、涉环保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化解、政策性批量化解、依法源头治理等工作,全省列账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5.7%,省、市、县三级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2.3%,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大局稳定。 ●南方日报记者 陈捷生 祁雷 通讯员 粤政宣

     坚持抓早抓小深入基层

    关键要压实基层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市县是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点,也是解决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关节点和着力点。

    广东历来重视矛盾纠纷化解,要求基层党委、政府守土有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如何把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关键要压实基层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市县是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点,也是解决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关节点和着力点。为此,广东明确要求市县党委、政府担负化解社会矛盾的主体责任,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不转移、不扩大。同时,借鉴经济形势分析会的做法,省市县三级均建立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分析社会矛盾总体状况,找准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建立省市县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指标体系,以及逐月滚动更新的台账管理机制,推动了矛盾纠纷的精细化管理和动态掌握。各地各部门还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

    光靠党委、政府的力量化解社会矛盾,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只有把党委、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广东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目前,全省共建立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近3万个,医患纠纷调解委、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等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约6000个。比如,中山市在各镇区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和统一培训了180多名人民调解员,专业调处医疗纠纷,畅通医疗纠纷依法调处的渠道。比如,肇庆市建立“138”化解矛盾工作网络,“138”指“一老”:离退休老同志,“三类人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八方力量”: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个协、民间组织、乡贤能人,通过整合多方力量柔性化解社会矛盾。

     政策性批量化解矛盾纠纷

    广东还充分运用“中观思维”,强化政策性批量化解工作,源头破解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从全局角度抓好这项工作。

    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除了抓早抓小、深入基层,广东还充分运用“中观思维”,强化政策性批量化解工作,源头破解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从全局角度抓好这项工作。

    针对征地留用地历史欠账问题,省国土厅牵头制定了三年解决13.03万亩历史欠账的工作方案,2015年全省共解决历史拖欠留用地4.37万亩,超额完成2015年清理4万亩欠账的任务。

    针对建筑领域企业欠薪问题,人社、住建等部门研究出台了建设领域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应急周转金制度,着力从源头减少工程款纠纷引发欠薪问题。据统计,2015年全省建设施工领域欠薪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7.93%。

    针对农村“三资”管理难题,省委农办着力推进农村产权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县级、镇级平台覆盖率分别为88%、91%,全省因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引发的矛盾问题大幅下降。

    针对建设项目涉“邻避”问题高发的情况,省委政法委、省委维稳办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建设项目“邻避”问题专题调研,研究提出解决“邻避”问题的对策建议,为我省有效应对“邻避”问题提供指导。

    各地也纷纷结合实际探索创新矛盾化解举措。比如,广州市出台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留用地管理和下放核定留用地指标业务事项等规范性文件,有效防范新征地项目产生留用地欠账等不稳定问题;珠海市推行建筑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对4.5万名建筑务工人员实名录入,从根本上解决建筑领域欠薪问题;针对临聘教师涉稳问题,深圳市通过优化招考制度、修改相关法规、改革用人模式等一系列的办法措施,高效、批量化解了此类不稳定问题。

     提前防范新型社会矛盾

    广东还将高度关注、提前防范新经济、新业态引发的新型社会矛盾,认真研究制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措施,依法规范民间融资借贷活动。

    广东明确提出,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社会矛盾最终要在法治的平台上解决。也只有纳入法治的轨道,才能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去年以来,广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省被评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62个,居全国之首。公共法律服务走在全国前列。实现全省25931个村(社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构建起全省“农村一小时、城市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社会矛盾化解带来的正面效应显而易见——去年,全省刑事立案总数同比下降14.1%,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省委政法委表示,今年将深化对涉农涉土、劳资纠纷、涉环境、房地产、涉众型金融等五大领域不稳定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特别是防止发生区域性、行业性串联聚集的群体性事件。与此同时,在全省深入组织开展综合治理欠薪专项行动,完善涉环保问题风险评估、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参与机制,推动在政府、企业、群众间搭建协商平台,找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结合点,防止“邻避”问题蔓延。

    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广东还将高度关注、提前防范新经济、新业态引发的新型社会矛盾,认真研究制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措施,依法规范民间融资借贷活动。认真落实省出台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评估决策实施可能带来的风险。创新和完善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网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015 法治广东新成效

    1.全面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依法治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自2009年以来,全省共评选出机关、校园、企业、城乡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共154个。

    3.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省被评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62个,数量居全国之首。

    4.公共法律服务走在全国前列。实现全省25931个村(社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构建起全省“农村一小时、城市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5.坚持在法治框架内解决基层矛盾。建立了基础性框架,并初步做好全面推开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的准备工作。

    6.逐步形成法治广东宣传教育的品牌。每年12月第一周开展“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已连续开展6年,引导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取得成效。

    7.依法行政能力有新突破。2015年,省环保厅、省人社厅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省直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实现了“”的突破。

    8.积极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健全了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分批确定了全省设区的市开展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广了我省的做法。

    推进县区法学会的建设。目前全省已有90个县区和13个镇街建立了法学会。

    9.创建“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平台,彰显法学会法律服务作用。组织广州地区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以“中立、公益、专业”为宗旨,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助力化解社会矛盾,为法治广东建设提供正能量。

    10办好“南粤法治报告会”平台,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办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举办了多场专题报告会。

    图表:马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