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09.12.2014  13:57

清远市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清远市委书记葛长伟主持召开市委六届第98次常委(扩大)会议。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汇报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介绍了江凌市长带队走访省安监局的情况并传达了省安监局局长黄晗的讲话精神,葛长伟书记、江凌市长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部署。

江凌市长指出,清远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下一步要做好3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二是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市人大要将《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作为明年执法监督实施的重点,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整治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一落实整改措施。

葛长伟书记强调,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但是清远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一是道路交通方面。通车公路里程大幅度增加,过境车辆数量增多;新增的高速公路都是连接珠三角和内地,过境车里大型车、重型增多;清远地处山区,整个交通状况又比较复杂,容易引发问题。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清远突出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职业病监管方面。现有执法力量不足,严重滞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业结构造成相关行业职业病。葛长伟要求,市委、市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局性工作的重要部分,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来抓,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年底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要加大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尽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避免出事后才亡羊补牢。要深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主客观原因,认真抓好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同一地点发生同样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