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召开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推进会议

09.10.2014  02:06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决策部署,推动底线民生保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各项任务完成。根据市委书记温国辉、市长吴紫骊的指示精神,市政府于2014年9月28日上午召开全市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推进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蔡水镜主持会议,副市长骆金堤做重要讲话。

  会上,各县(市、区)分管领导汇报了底线民生保障各项政策进展情况,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残联等部门对各地完成底线民生保障工作落实到位情况进行通报,并指出各地在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工作中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骆金堤副市长指出:各地要把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抓紧、抓实、抓细。同时提出3点工作要求:一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要充分认识底线民生工作的重要性,它几乎覆盖了整个政府的工作,是一项最基本、最基层的工作。涉及到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基层养老金、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公租房建设、防灾减灾等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查漏补缺,确保任务完成。特别要查找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保障标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各项保障标准在年底前足额、规范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三是加强领导,通报情况,加强督查,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抓好各项底线民生保障具体工作,在履职中保证公正、公平。对各类保障对象组织经常性核查,切实摸清底数,对不符合条件的实现“核实一户、退出一户、停发一户”,确保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杜绝“养懒汉”、“错保”、“漏保”及“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管好资金,用好资金,确保资金正常运转。底线民生保障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不得截留、克扣。市、县(市、区)要按照分担的比例,将底线民生保障配套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足额按时到位。

  从7月开始,汕尾市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生活保障等保障标准已经全面达标。红海湾管理区已经补发1-6月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生活保障的差额部分资金;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市城区、华侨管区等承诺在年底前补发1-6月份底线民生各项保障标准的差额部分资金,让困难群众充分享受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