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召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会议

11.08.2017  20:17

8月7日,汕尾市政府召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总结我市今年以来供销社综合改革进展情况,研究部署综合改革下一步工作措施,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永坚主持,副市长林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基层供销社主任,市供销社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社有企业代表,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林军指出,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全面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供销社的悉心指导下,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海丰县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评为优秀等次,今年上半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实现经营总额5.81亿元,实现稳定增长。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改革过程中还存在着改革进度不够快,思路观念不够新,创新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林军强调,准确定位、精准发力,把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方向和重点。一是要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在品牌打造中发挥“大平台”作用。二是要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推进基调,选择一批重点示范单位,通过示范引领、率先突破,带动面上的改革深入推进,同时,摸排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谋划好一项或几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改革,通过重点改革的突破,带动面上改革的深化。三是要坚持总体目标与年度目标任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把改革任务分解到各年度目标任务之中。

林军强调,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确保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认识和理解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放在“三农”工作大背景下通盘谋划。二是守住风险底线。改革要坚持底线思维,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三是强化督查督导。市供销社、市委改革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确保各地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会上,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黄宝俊总结了我市今年以来供销社综合改革进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全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五点措施:一是在开放办社、创新发展机制上有新的突破;二是在转变经营理念,创新流通服务模式上有新的突破;三是在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上有新的突破;四是在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和“新网工程”有新的突破;五是在强化系统管理上有新的突破。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