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深化涉农贪腐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22.04.2016  08:59
要大力开展涉农贪腐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对照存在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整改,通过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来健全完善防腐机制,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和加强基础组织建设,解决服务好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本报讯  (记者李跃)昨日下午,我市召开深化涉农贪腐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专题报告和黄强书记的批示要求,深化全市涉农贪腐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副书记叶胜坤强调,要增强涉农防腐和整治贪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胡钛主持会议。

  会上,市委农办通报了省委巡视组有关专题报告的情况;兴宁市和梅州市检察院、财政局、国土局分别汇报了2015年涉农贪腐(涉农维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叶胜坤指出,涉农贪腐专项整治是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促进“三农”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我市当前涉农领域反腐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涉农贪腐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要大力开展涉农贪腐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对照存在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整改,通过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来健全完善防腐机制,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和加强基础组织建设,解决服务好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和督查指导,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胡钛表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农贪腐行为,严重伤害了基层百姓利益,侵蚀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各级各部门要盯紧基层“蝇贪”“微腐”易发多发的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着力从源头上堵住漏洞;要明确职责分工,坚持“查、改、补”同步推进,在范围上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行动上即查即改、限期整改,涉及违规违纪的要同步开展责任追究;要加强督查督办,建立工作台账,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