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单位建设用地产出率8年翻了一番

15.04.2015  11:34

■吕鹏本报记者 杨泽彬 摄

■我市单位建设用地产出率超全省平均水平 本报资料图 郑家雄 摄

东莞时间网讯 “市国土局贯彻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土地产出率,这几年我市单位建设用地产值都超额完成了省下达任务,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倍。和2005年相比,产出率8年翻了一番。”  面对媒体,市国土局副局长吕鹏对我市国土的数据如数家珍,每个数据都熟记于心。

“《规划纲要》对我们来说,既是任务,更是工作上的促进。”吕鹏说。他再抛出了一组数据引证:“2013年我市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增加值为4.89亿元/平方公里,2014年我市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增加值预计为5.18亿元/平方公里,增长率为5%-6%之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跨镇街成片用地使用由市统筹安排

记者:《珠三角规划纲要》强调的是城乡统筹发展、区域一体化建设和资源整合利用,对土地统筹整合和节约集约利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意义。国土部门要在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中重点发挥哪些方面的作用?

吕鹏:一是在“三规融合”中提供基础支撑。我们以新型城镇化为契机,努力推进“三规融合”。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探索“三规融合”机制,形成“一张图”管控,实现“三规”在发展目标、人口规模、建设用地指标、城乡增长边界、功能布局、土地开发强度上的“六统一”。

二是在统筹发展中整合土地资源。整合包括农用地整合和建设用地整合两个方面。农用地整合是指整合零散耕地,实现耕地保护向规模经营集聚。建设用地方面,成片可建设用地原则上只能用于重大项目,不允许随意拆散使用;跨镇街成片用地的使用,由市统筹安排。

三是在转型升级中深化节约集约用地。在我市生产性用地需求仍高居不下,生活性、生态性用地需求将显著增加的情况下,需要我们更加节约集约用地。

2017年全市二、三产业用地结构调整为4:6

记者:当前东莞的规划调整是重点。围绕《规划纲要》,我市土地的利用和规划未来有哪些方向?

吕鹏:抓好土地规划管控和结构调整,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别化土地、财政、投资、产业政策,着力构建“一中心四组团”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加强规划引导,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适宜承载的人口规模为限,确保城镇建设合理用地。

同时,大力推进土地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三规融合”,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绿线和产业区块范围控制线,实行“四线管控”。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开展土地类别管理、审批方式、规划管理方式的调整,转变用地方式,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结构优化、宜居宜业的用地布局。

特别是要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立足城镇发展新格局,优化微观尺度的用地结构,优先安排和增加居住、生态用地,合理调控工业用地,根据产业规划和产业定位逐步调整土地利用布局,争取到2017年全市二、三产业用地结构调整为4:6。

土地利用结构是一个细胞,细胞结构不好,功能就不合理。通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的转型升级,将促进全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