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大胆!长安综合市场有人售卖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29.09.2016  05:07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叶珊)可爱的夜鹭鸟被关在笼子里待宰,眼神可怜巴巴的;几十只秧鸡的尸体摆放在台上任人挑…… 9月28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组织人员,检查野生动物保护情况,在长安镇综合市场发现了这一幕。

据介绍,检查人员在长安镇综合市场,看到了一堆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几十只秧鸡、疑似禾花雀、眼镜王蛇、夜鹭鸟等。检查人员没收了所查获的国家“三有”动物,并依法对销售者给予处罚。

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是指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 经济 、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动物,它们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提醒市民,捕杀、买卖国家“三有”动物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可为了贪图一时的嘴巴过瘾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