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林业局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指示精神
进入森林特别防火期(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15日)以来,云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市委书记庞国梅、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卓志强提出我市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深刻吸取梅州市梅县区“10.10”森林火灾造成扑火队员6人遇难、2人轻伤的教训,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森防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强化巡查、严管野外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处置的原则,确保我市辖区内不发生因扑救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云浮市林业局于10月14日下午,专门召开贯彻落实会议,各县(市、区)林业局局长、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副局长或防火办主任,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农林水务局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局长;云浮市林业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林业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农林水务局汇报了去年9月1日以来森林防火工作情况;云浮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梁勇诚布置近期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余潮兴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就如何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余潮兴同志要求:一要强化责任追究。各地要落实层级责任,具体落实好“三个”责任(落实各县(市、区)、镇(街)、村委会层级责任;落实行政首长责任;落实包镇、包村委、包自然村和包山头责任)。二要加强县、镇两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要求县、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级森林防火专业队员必须建制50人以上;镇级半专业消防队伍人员建制必须30人以上,国有林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半专业消防队伍人员建制必须15人以上。三要强化巡查督查,严管野外用火。做到“三个杜绝”,杜绝巡查人员、护林员脱岗脱位现象;杜绝林区、林区边缘野外用火;杜绝带火种进山。四要强化值班,反应到位。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要实行“零报告”制度,遇到火情要及时一级一级上报,县(市、区、园区)的分管领导、林业局局长要亲临现场指挥扑救。五要强化安全扑救,做到三个绝不允许。绝不允许未经培训的人员和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及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绝不允许出现重特大森林火灾;绝不允许因扑救森林火灾而出现伤亡事故。六要强化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各地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会议还强调,要认真吸取梅州市“10·10”森林火灾教训,认清形势,强化责任落实,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近期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贯彻落实云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指示精神的情况进行督查。(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