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东莞市委部署开展第十二轮巡察工作

03.12.2020  20:16

12月3日,十四届东莞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戚优华作工作部署。

会议强调,市委巡察机构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精神,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定位和重点,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促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牢牢把握发现问题的“生命线”,结合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坚持实事求是,怀着公心善心,更加精准、客观、全面地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要严明纪律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上来;要积极主动配合,敞开胸怀,与巡察组密切协作,共同推动巡察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经市委批准,本轮巡察对象为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政法委机关、市委政研室、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保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第一人民法院、市第二人民法院、市第三人民法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市轨道交通局等14个单位党组织。巡察时间为2020年12月上旬至2021年1月下旬。

文字:周桂清 通讯员 莞巡宣

编辑:贾庆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