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局严肃处理统计数据迟报企业

11.11.2014  20:36

  为保障统计数据上报的及时性,近日,中山市统计局对8、9月份迟报统计资料的9家企业分别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其中,1家企业因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情况较恶劣,市统计局对其作出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余8家企业均在补报期内进行补报,态度端正,市统计局对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令其于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下,上述企业都能深刻反省自身的统计违法行为,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今后,市统计局将继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维护统计法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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