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局依法查处一起统计违法行为

04.03.2015  21:31

  为进一步规范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台账建设,近日,中山市统计局对一家拒绝提供统计台账的联网直报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经执法检查组的认真调查核实,该企业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统计台账,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市统计局依据《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该企业给予警告并处3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经执法检查组的法制教育,企业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深刻认识到其统计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今后必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统计工作,并于2月10日前交纳罚款。

  统计台账是网报单位填报统计报表的基础资料,统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是规范企业统计工作的重要前提。今后,市统计局将按《统计法》和《广东省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的要求,充分发挥统计法制的力量,加强对全市联网直报单位的统计台账建设和持证上岗等工作的检查力度,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年”建设,全力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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