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多项举措贯彻落实新商标法

29.05.2014  23:23

自新《商标法》公布以来,市工商局根据总局《关于做好新商标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精神,采取宣传、培训、法条解读、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多项举措,深入贯彻落实新《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确保新旧《商标法》无缝对接。

一、广泛宣传,加强培训,提高新商标法普法实效。

市局先后组织举办了“企业商标运营实务培训班”、“新商标法解读培训班”、“2014年广州市著名商标培训班”、“2014年广东省著名商标培训班”等宣传培训活动5次,累计参加培训企业代表达2000多人。指导越秀、白云、萝岗、海珠、增城等分局根据辖区经济形态发展特点,针对重点行业累计开展新《商标法》宣传活动10次,社会反应热烈,反响良好。指导越秀分局开展商标宣传进市场活动,在白马服装批发市场等为300多家市场经营者讲授新商标法知识,提高了市场业户商标意识,市场内商标违法案件数自今年以来明显下降;指导增城分局联合新塘镇政府就新塘镇经济转型升级举办了新塘牛仔服装行业商标培育知识讲座,260多家新塘牛仔服装企业参加培训。

二、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新法宣传效果和覆盖面。

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发布新商标法解读、答疑和宣传信息;全市累计派发新商标法宣传单张1万多份,张贴新《商标法》宣传海报、播放宣传横幅和标语5000多条,制作新《商标法》宣传专栏节目2辑,发布《新商标法十大亮点》、《商标法实施条例十大亮点》等微博60多条。

三、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商标执法和运用水平。

邀请商标局领导、专家学者为工商执法人员授课,并先后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新商标法培训班5次。向各分局派发了新《商标法》、《商标法释义》和《商标执法手册》等学习资料1000多份。

四、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新法的指导意见,积极办理新型商标案件

去年10月,市局及时下发了《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做好新〈商标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具体部署和指导分局和基层执法部门做好新《商标法》贯彻落实工作。今年新法实施前,市局根据上级工商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时制发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行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有关新旧法适用和对驰名商标宣传使用违法行为处理等问题的指导意见。5月中旬,指定经检分局立案查处首宗驰名商标违法行为案件,是全省首个办理此类新型商标案件的地级工商局,受到省工商局和商标局的关注。(商标处 吴文静)

(审发:朱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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